【摘要】幾乎從來沒有一部法律草案,讓藝人們覺得法律離他們的生活原來是如此之近。視詞曲創作為生命的音樂家們,很多都停下了筆;幾乎所有唱片公司的老板,都從財報中抬起了頭。大家一起咨詢律師和法學專家,學習研讀這部枯燥的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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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乎從來沒有一部法律草案,讓藝人們覺得法律離他們的生活原來是如此之近。
這就是2012年3月31日國家版權局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的《著作權法》修改草案。該法律草案中部分條款備受爭議,被認為“漠視創作者權利”。
視詞曲創作為生命的音樂家們,很多都停下了筆;幾乎所有唱片公司的老板,都從財報中抬起了頭。大家一起咨詢律師和法學專家,學習研讀這部枯燥的法律草案。
在已經逐漸淡出音樂制作領域的宋柯眼里,3月31日之后中國音樂圈,主題不再是音樂,而是法律——開會,呼吁,發聲明,痛心疾首——宋柯是麥田音樂制作公司的創始人,曾任華納唱片中國區常務副總經理和音樂總監,先后推出過老狼、樸樹等歌手,被媒體和業界尊為內地唱片工業的頂尖操盤手。
4月9日、10日,中國音協唱片工作委員會(下稱唱工委)、中國音協流行音樂協會各自召開了四個小時的閉門會議,討論如何應對這一法律草案。
4月11日下午,上述兩組織在北京舉行聯合媒體通氣會,就修改草案中的相關條款予以批評,擔憂作為私權的著作權,將可能被帶回“統供統銷時代”,扭曲市場原則,傷害原創精神。
截至財新記者發稿,廣東、河北、河南、四川等地的音樂協會,也都發表了類似聲明,或者直接致函國家版權局,呼吁修改草案中有關條款。
中國的《著作權法》于1990年頒布,分別于2001年和2010年進行過兩次修訂。前一次修法主要是為了滿足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后一次則是為了履行世界貿易組織關于中美知識產權爭端案裁決的需要。本次修訂則主要源于內部動力——為適應本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現實需要而作出主動、全面調整。
在歷時八個半月、召集了30位專家委員、廣泛聽取了近200家單位和個人的意見之后,國家版權局完成并公布了本次修改草案。該草案的基礎,是中國人民大學知識產權學院、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提交的三部專家意見稿。
修改草案長達88條,涵蓋了版權領域被長期關注的幾乎所有問題。一經公布,便遭遇兩種截然不同的評價——就總體而言,草案頗多進步和完善之處,體現了較高的立法水平;幾處個別條款,則激起廣泛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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