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案開庭審理期間,律師團每晚都要開會商議對策。(資料圖片)京華時報記者歐陽曉菲攝
◎法院認定“菜刀隊”正當防衛說不成立械斗雙方均被判刑
◎全國十余律師高調介入促成案件轉機“抱團取暖”見成效
昨天,備受關注的江蘇常熟聚眾斗毆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參與械斗的“菜刀隊”和“砍刀隊”成員雙雙獲刑。
雖然“菜刀隊”的正當防衛說未獲法院支持,但與之前的判決結果相比,幾名成員的刑期均有所減碼。更大的變化在于,在上一次法院一審宣判時,作為攻方的“砍刀隊”24名成員無一人到案。而在昨天,共有9名“砍刀隊”成員獲刑。
在外界看來,此案的轉折點,是全國十余名刑辯律師的高調介入,他們在一紙“英雄帖”的召喚下,自發組成律師團奔赴常熟,為“菜刀隊”6名被告免費辯護。
在近年的多起重點、熱點案件中,總活躍著這樣一群律師的身影。在他們看來,這樣的“公益之辯”絕非僅僅為了某個當事人和一時一事的公平正義,他們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抱團取暖”,拓展和改善律師的執業環境,更大的“野心”則在于通過一城一池的收獲,推動國家法治建設進程。
□英雄帖出律師云集
去年9月,一則點擊率高達數十萬的網絡視頻引起知名公益人士張洪峰的關注。
視頻記錄的是當年4月2日中午發生在江蘇常熟的一場“火并”:被稱為“砍刀隊”的24名男子,手持砍刀沖入常熟市忠發公司辦公室,與該公司6名被稱為“菜刀隊”的男子發生械斗。事先早有準備的“菜刀隊”迅速還擊,最終將“砍刀隊”擊退。
張洪峰從帖子中了解到,事發一周后,6名“菜刀隊”成員即被警方抓獲。8月15日,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眾斗毆罪分別判處其中5人有期徒刑3年(一名被告未成年)。然而截至法院一審宣判,“砍刀隊”無一人歸案。
這件與張洪峰原本毫無干系的案件,讓學過法律的他有些坐立不安。他在微博中怒言:“法庭明顯錯判了,‘菜刀隊’應該是正當防衛而不是聚眾斗毆!”
這條微博引來知名律師張凱的關注,“我轉發了這條微博,也和張洪峰交流了一下,我們都認為‘菜刀隊’是正當防衛,被判‘聚眾斗毆’違背常識,有些荒謬。”
兩人都覺得應該做點什么,當張洪峰提出組織公益律師團的想法后,兩人一拍即合。
“這是一個需要法治的社會,否則人人不安。”張凱說,身為律師就應該追逐公平,應該推動法治進步。
兩人隨即張羅組團一事,張凱找來虞仕俊、嚴華峰等人。張洪峰則致電朱明勇、伍雷等知名刑辯律師,“他們都覺得是錯判,一聽說要組律師團,都愿意鼎力相助。”
10月21日,張洪峰在微博上廣發“英雄帖”,正式宣布律師團成立。很快,報名律師多達15人,分別來自北京、上海、湖南等地,另有周澤律師作為幕后顧問團成員。
在獲得幾名被告授權后,去年10月底,律師團第一次到達常熟,開始閱覽案卷,會見被告,同時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辯護申請書。
就在他們摩拳擦掌之際,11月13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此案發回常熟重審,理由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這在他們看來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外界認為,律師團似乎正在起作用。
□法庭上的火力配置
雖然法律規定,一名被告只能聘請兩名辯護律師,但對顧問團人數沒有限制,律師們自發響應集結后,外界所稱的常熟律師團由此成立。
根據各位律師擅長的領域和不同的風格,張洪峰對幾名被告的辯護律師進行了不同的“火力配置”。
來自北京的王誓華律師梳著大背兒頭,戴一副黑框眼鏡,普通話說得很標準,聲音洪亮,個性率直,在法庭上善于“炮轟”,敢于沖鋒陷陣。步入中年的他已經做了18年刑辯律師,經驗豐富。張洪峰讓他擔任“菜刀隊”之首何強的第一辯護人,“一辯必須火力猛,只有這樣才能放大律師的聲音。”
3月22日上午,庭審進入第二天,為了啟動非法證據排除程序,王誓華以無數次的“反對”聲要求審判長啟動程序,法庭上一度“火藥味”十足,盡管審判長不斷落槌以示否定,但王誓華仍舊不斷抗議,“喊了至少二十幾次反對。”
和其他律師團一樣,這是一只力量整合的隊伍。律師團中既有敢于“炮轟”的“斗士”,也有久經沙場的“老將”,以及點子不斷的“參謀”。
朱明勇是律師團中頗有威望的老大哥,在去年的多個熱點案件中,都有他的身影。久經沙場的他,會給律師團一些“技術指導”,譬如質證階段,他建議重點證據一證一質,較輕的證據可以“打包”,既節約時間,又不影響案件的正常審理。
甘元春律師來自湖南,經常會有新奇的點子。在最后的庭辯之前,他跑到當地看守所和殯儀館拍了兩張照片,然后用A4紙打印出來,3月30日的庭辯中,他站在辯論席上,一手拿一張照片慷慨陳詞:“當被告面對暴力侵害時,他的選擇只有兩種,要么還手進入看守所,要么不還手被砍死,在這種情況下,他只能選擇防衛。”這樣的辯護新奇、直觀,被律師團一致叫好。
律師團成員眾多,為了保持步調一致,他們每晚都要開會商議對策。遇到意見不統一,他們就會依照簡化版的“羅伯特議事規則”行事,即一人有一票的決策權,少數服從多數。
幾乎每一次會議,律師團的成員都會有爭議。在張凱主持的第一次會議上,有律師提出議題,稱此案中“砍刀隊”性質惡劣,涉嫌黑社會性質,出于正義感,應該在庭審中提出涉黑一事,但其他律師認為,他們是為了6個被告是否正當防衛而來,不應該花更多時間和精力去追究這個事情。
爭吵十分激烈,盡管超出了發言時間,提議律師仍滔滔不絕,身為當晚會議主席的張凱不得不打斷發言。此議題最終經過兩輪爭論,但每次正反方的票數都一樣,議題只能擱置。
由于各名律師為不同的被告辯護,律師團還定下規矩,不可有違反法律規定、職業道德的行為,比如會見被告的內容禁止相互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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