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識產權的“入世”之路
“面對尚存的問題,我們從來不回避,而是長期不懈地去努力解決,并且確實收到成效。”
文/《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孫英蘭
“坦率地說,作為施行知識產權制度時間不長的發展中大國,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在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10周年之際,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日前接受《瞭望》新聞周刊專訪時坦陳,目前中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知識產權制度仍不夠完善、社會公眾知識產權意識仍比較薄弱,侵犯知識產權現象在一些地方、領域和產品中還比較突出,知識產權濫用行為時有發生。
但田力普同時也表示,“面對尚存的問題,我們從來不回避,而是長期不懈地去努力解決,并且確實收到成效。去年10月以來,國務院部署在全國開展了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專項行動,今年11月9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就足以證明這一點。”
“在短短的時間內,中國知識產權在快速發展,意識在快速提升。我們認為這種勢頭還會繼續保持下去”
“我國知識產權制度是在改革開放的大潮中建立的。”據田力普介紹,國家知識產權局的前身是1980年1月14日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相比西方國家幾百年的歷史,我國建立現代知識產權制度的歷史是非常短的,雖然只有近30年時間,卻走過了西方發達國家百余年的道路。當然,相對于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知識產權事業的發展任重道遠。”
田力普告訴本刊記者,在上世紀80年代,當時的8億中國人當中,民眾對知識產權的認識幾乎等于零。當時,“知識”和“產權”是兩個毫無關聯的獨立的概念,那時人們普遍認為知識應該是自由和無償被傳播使用的。任何知識都應該被全社會乃至全世界共享,將其作為財產并索取報酬被認為是不可思議的。“我們中國把四大發明無償貢獻給全世界,我們不也沒有收產權費么?所以我們現在用別人的東西也不應該給錢,而應共享。”這種想法在當時是普遍存在的,因此,雖然早在上個世紀70年代,“知識產權”這個詞就被譯成中文,但直到本世紀初,才正式被收錄到數以億計的中國學生普遍使用的《新華字典》中。
改革開放,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促使中國下定決心實施現代知識產權制度,但在當時的歷史背景下,立法的過程中爭論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據本刊了解,中國幾部主要知識產權法律的立法用了超過十年時間。但正是這些法律使得中國在改革開放中更快地與世界接軌。
資料顯示,截至今年7月底,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的3種專利申請總量已經超過786萬件。過去10年間,來自中國和全球147個國家在我局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年均增長率超過22%,是同期全球平均增長率的5倍多。國家知識產權局今年前10個月受理和授權發明專利申請分別為39.4萬和13.9萬件,同比增長33.7%和23.8%;受理《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的國際專利申請13429件,同比增長24.2%。截至9月底,國內權利人擁有的有效發明專利數量達到29.5萬件。
知識產權制度的實施激發了全社會的創造力。創新能力的增強有力促進了中國經濟的發展。2009年,中國研發投入總量進入世界前5位,研發總支出約占GDP的1.62%,高技術產品出口占全國外貿出口總額近30%,文化和版權相關產業規模超過了2萬億元人民幣,增幅達15.5%。
在田力普看來,知識產權在國外已經存在幾百年了,國外的公司、企業已經能夠非常嫻熟地運用這種制度和工具來發展自己、參與國際競爭。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工作雖然起步較晚,但進步的速度是很快的,“令我們非常欣慰的是,中國的發展非常快。在短短20多年的時間內,知識產權在快速發展,意識在快速提升。未來這種勢頭還會繼續保持下去。”
田力普認為,改革開放尤其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10年來,中國的知識產權制度不斷健全、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知識產權文化水平不斷提升、專利審查質量不斷提高,有效地促進了我國科技進步,增強了我國的自主創新能力。“今后,中國還將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在世界舞臺上展示負責任的知識產權大國形象。”
“在精明的企業家眼中,中國決不是什么‘陷阱’,而是到處有‘餡餅’”
統計數據顯示,中國目前無論是專利還是商標申請的數量在全球都位居前列。從數量上說,中國毫無疑問已經是個大國。但田力普認為,這個數量還應該與中國總人口的數量相比較。“雖然絕對數量很大,但相對數量并不很高。今年出臺的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中,特別提出,到2015年每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3.3件。與當今世界上的創新型國家相比,雖然數量上有差距,但發展的基礎不同,我們的發展速度是較快的。”
田力普繼續分析說,首先,按人均來說,我們的數量并不高。其次,就數量與質量來說,質量更加重要。“需要強調的是,我們并不滿足于此。我們要按照創新型國家的目標,通過研發能力和創新能力的提升,鼓勵創新者及全社會提出更多高質量的專利申請。近幾年,我們已經發生了一些非常可喜的變化。”
田力普所言的變化,是指近年來、特別是金融危機發生后,中國的企業開始更多地把高質量的發明創造向國外申請專利。這個數字以每年20%~30%的速度增長,今年可能超過2萬件,這反映出全社會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創新型國家的目標下,創新活力不斷增強,一批高質量的創新成果通過知識產權的形式,在國內、國外尋求保護。
據介紹,在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方面,我國自1983年和1984年連續頒布《商標法》和《專利法》以來,陸續制定了著作權法等單行法,頒布了19部行政法規,建立起了較為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逐步形成了司法和行政部門“兩條途徑、并行運作”的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受到了全球創新者和發明創造擁有者的認可。從最新統計數據來看,中國已經是全球最大的專利申請目的國之一。每年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申請的,有來自全球147個國家和地區的近10萬件發明專利。經過近30年的努力,中國已經建立起了一個運行良好、與國際規則接軌的專利制度體系。這個制度的效果和作用已經得到了世界的公認。
“在2008年之前的十年間,來自全球各地在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的發明專利申請,每年的增速約為22%。這相當于同期全球專利申請平均增速的4~5倍。這應該反映出跨國公司或國外的創新者對中國專利制度的肯定。我覺得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證明了中國的專利制度、知識產權制度是一個運行良好,而且得到全球公認的制度。”
但令田力普感到不安的是,很多外國媒體在有關知識產權的涉華報道中偏離了專業精神和職業操守,充斥著大量嚴重失真和扭曲的信息,將中國知識產權狀況一邊倒地描畫為一團糟。“給我形成的印象是,要想在西方國家引人注目,那就指責中國;要想在指責中國時更引人注目,那就指責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田力普告訴本刊記者,2010年9月23日,日本《產經新聞》報道了美議會舉行聽證會,抗議中國“放任偽造產品”。同年10月4日,路透社報道了美國副國務卿羅伯特·霍馬茨呼吁歐盟聯手施壓中國以改變知識產權及外商投資政策。一本名叫《中國陷阱》的德文書頗為暢銷,它告誡歐盟企業小心在華投資落入一個巨大的“中國陷阱”。此外,國外一些政治家和企業家、社會組織出于不同的目的,也在抱怨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出現了問題。
“這實際上是對中國真實客觀情況的歪曲和偏見。盡管我國實行知識產權制度時間短,但實際上,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中國政府這樣重視保護知識產權,中國的幾部重要法律如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都根據本國發展和與國際交往的需要先后進行了數次修改,而這些修改都是朝著更有效地保護知識產權、鼓勵創新這個目標而進行的。同時,國務院還在2008年出臺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其中提出,到2020年,我國要成為知識產權能力較強、保護較好的創新型國家。”
在回顧成績的同時,田力普并不回避中國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面臨的嚴峻挑戰,“最根本的是要更進一步提升全社會的知識產權意識。”他認為,知識產權意識的提升,實際上就是創新文化的建設。知識產權應該說是一種用創新型的制度來促進技術創新,也促進經濟社會的全面進步。而“知識產權的核心之一就是保護。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由于它本身的特性,保護起來確實不容易。因此,亟需在全社會大力倡導尊重他人知識產權、尊重創新、鼓勵發明創造的社會氛圍。”
事實上,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崇尚創新、富于發明創造的民族。中國古代的四大發明對世界文明的發展和進步作出了巨大貢獻。進入21世紀,知識產權逐漸成為中國科技進步、文化繁榮和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撐。中國知識產權的發展也大大增強了國外投資者的信心。目前,中國是世界上吸引外資最多的國家之一,已連續19年居發展中國家首位。全球500強企業中已有超過470家在中國落戶。2010年,全國累計吸收外資1057億美元,同比增長17.4%,創歷史最高水平。跨國公司在華設立的各類研發中心超過1400家,外商投資企業已成為中國研發創新活動的組成部分。沒有一個有效、高效運轉的知識產權制度,不可能出現這種局面。
同樣,知識產權制度在中國的實施也為發達國家、跨國公司帶來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田力普分析說,這些外國公司不僅通過直接收取專利、商標、版權費用,每年從中國拿走數千億美元,還通過在中國生產產品再銷往本國得到額外的品牌收益和技術增值,這些收益同樣是數千億美元。他舉例說,兩位美國研究人員曾對蘋果公司的數碼產品iPod進行分析發現,這個產品全球零售價為299美元,其中,蘋果公司得到的創意、品牌、設計和專利收益114美元,占售價的38.1%,而中國的組裝企業僅得到4美元,只占售價的1.3%,有近30倍的差距。此外,中國實行知識產權制度,鼓勵創新,并明確提出在2020年進入創新型國家的行列,這也給世界專利技術的擁有者、跨國公司和企業帶來更多的商機。目前,在許多高校、研究院所、創新型企業的實驗室里,各種精密的分析儀器和測試裝置、設備材料甚至相關產品幾乎都是進口,因為創新需要更高的技術來支持,而很多產品中國還不能生產,需要從發達國家購買。中國通過創新活動,為各發達國家政府帶來稅收、為其民眾帶來工作崗位、為國外廠商帶來巨大商機和更多的收益。“最重要的是,由于技術水平的差距,這些發達國家通過知識產權制度,成功地將低端制造業轉移至中國等發展中國家,騰出更多的空間和資源在本國發展知識密集型產業,從而牢牢占據全球產業鏈高端,率先進入知識經濟時代,這也得益于中國的知識產權制度。”田力普十分肯定地說,“沒有中國各級政府對知識產權強有力的保護,西方國家靠生產知識和輸出知識的增長模式很難實現。”
田力普表示,“主要來自發達國家的在華專利申請總量今年5月已達到107萬件,其中第一個50萬件用了20年時間,而第二個50萬件是在近5年內提交的。人們無法想象,在‘知識產權一團糟’的情況下,西方企業是否還愿意來中國進行如此大規模的專利申請、投資和技術轉讓。”據他介紹,最近,美國中國商會發布了2011年中國商務環境調查報告,其中特意將兩個數據擺在首位,一是受訪美資企業2010年在華經營收入同比增長的占85%;二是83%的受訪美資企業表示2011年將增加對中國業務的投資、擴大業務規模。由此看來,“在精明的外國企業家眼中,中國決不是什么‘陷阱’,而是到處有‘餡餅’。”田力普這樣認為。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的頒布,標志著我國知識產權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本刊從權威部門獲悉,目前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正逐步擴大,保護力度正在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日益成為跨國公司爭奪國際市場份額和市場優勢、擠壓競爭對手的重要策略。近年來,一些發達國家提出了明確的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并把其作為振興本國經濟、增強國際競爭力的戰略舉措,與此同時,積極把自己的科技優勢提升為知識產權優勢,充分展現了未來的科技競爭就是知識產權競爭的道理。
“我國在2008年6月5日正式發布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將知識產權發展的方針確定在‘激勵創造、有效運用、依法保護、科學管理’4個方面,并且將目標確定為在2020年把中國建設成知識產權運用水平較高的創新型國家。可以說,這是我國政府從國家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標志著我國知識產權事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田力普說,“建設創新型國家,其前提之一就是知識產權保護。”
今年10月底,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等十部委聯合發布了《國家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下稱《規劃》)。田力普認為,《規劃》與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一脈相承,是“十二五”時期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科學發展的重要指導性文件,對大力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進一步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知識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全面提高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實現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宏偉目標,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田力普表示,今年是“十二五”開局之年,世事、國情繼續發生深刻變化,經濟社會發展呈現新的階段性特征,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風險挑戰,知識產權工作同樣面臨諸多考驗。“《規劃》的制定,既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對外開放的需要,也是贏得發展先機和主動權的需要。”
他向本刊記者強調,“十一五”時期,我國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就,專利、商標、版權、植物新品種、地理標志等領域均增勢明顯。未來5年,盡管挑戰與機遇并存,困難與希望同在,健全和完善現代知識產權制度、培養全民的知識產權意識,以此支撐和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全面發展任重而道遠,但隨著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創新型國家步伐的加快,以及我國創新主體的創新能力進一步提升,預計到“十二五”末,國內的發明專利申請量、授權量、擁有量均會翻番。“《規劃》中提出的指標是完全可以實現的。”田力普對此充滿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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