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 畫/ 唐春成
近日,著名主持人崔永元在談幸福感問題時表示,自己收入過萬常常感覺“錢不夠花”,現在掙錢的增幅趕不上物價的增長。他稱,自己在1986年時月薪80塊錢,那時候感覺總花不完。政府應該努力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來讓民眾找回幸福感。(3月11日《廣州日報》)
這些年,“幸福感”從生僻字眼演變為時髦詞匯,媒體連篇累牘地報道,公眾樂此不疲地討論。“幸福感”已彌漫在日常的街談巷議之中。就連崔永元這樣的“名主持人”也感嘆收入增幅趕不上物價漲幅,幸福感大不如前。在他的身上,也許隱含著一個群體或者一個時代生存狀態的復雜信息和集成密碼。
誠然,世界上沒有平白無故的比較,也沒有空穴來風的幸福感。幸福感是一種成就感,取決于實現期望的行為能力。對于崔永元來說,以前總感覺到錢花不完,是一種基于貨幣購買力較強基礎上的幸福感;現如今,對于大學畢業生而言,找到一份稱心如意的工作,幸福感才會油然而生;對于職場精英來說,職位晉升、薪酬上漲,幸福感才會生根發芽。
心理參照也影響著幸福感的多寡。在電影《求求你表揚我》中,范偉有一段經典臺詞:“幸福就是,我餓了,看到別人手里頭拿著個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見別人穿了件厚棉襖,那他就比我幸福;我想上茅房,就一個坑,你蹲那里了你就比我幸福!”可見,選取什么樣的群體來進行比照,直接影響著人們的幸福感。
此外,社會環境也會影響著人們的社會認知和情感認同。貧富分化擴大,社會權利失衡,階層裂痕加深,社會冷漠加劇,倫理道德失范化和生活情景碎片化都會影響著人們的幸福感。因此,幸福感不僅是一個經濟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問題。
問題在于,崔永元所言的社會保障固然是提升民眾幸福感的重要手段,但要根本改變民眾的生存狀態,僅僅有社會保障是不夠的,還需要通過切實的舉措來改善老百姓在市場中的機遇和地位,在機會公平的基礎上實現社會公平。如果不能如此,其脆弱的生存生態就是無法改變的。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采取怎樣的改革方式,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讓老百姓生活得更加幸福。不論是完善社會保障,還是擴大公共服務,抑或是通過合理的資源配置,來提升社會流動空間,增促社會公平,都不能偏離這一基本原則。只有大力推進社會管理創新和社會公平改革,才能讓幸福感“回家”。(楊朝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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