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慈善法》獲全國人大十二屆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并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法案中將慈善募捐的主體進行了明確,將個人募捐的大門關閉,此舉引起廣泛熱議。
現實生活中,相信大家在手機上都遇到過募捐活動,或為了救助患白血病的孩子,或為了幫助流浪數年的孤兒。這些當事人之所以會選擇網絡媒體作為平臺,是因為網絡的傳播速度快,并且傳播廣泛。但這其中難免魚龍混雜,而參與捐款的網友在網絡這個虛擬的環境中,很難分辨其真假。然而,可喜的是,3月16日,《慈善法》獲全國人大十二屆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并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執行。這將對目前網絡募捐的亂象,從法律層面得到了規范。
長期以來,我國的募捐一般都是由依法設立的公益性組織如中華慈善總會等發起,通過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向社會公眾籌集款物。但近年來,隨著互聯網和微信、微博等自媒體的興起,各種名義的非公益組織或個人發起的網絡募捐活動頻繁出現,信息經網絡擴散之后,引發很多人慷慨解囊。可以說,便捷的網絡讓募捐不再受到時空的限制,提高了公益行動的效率,更為募捐實現了點對點無縫對接,為受助者解困提供了強有力支撐。但同時,沒有合法慈善機構介入,單純由個人或民間組織發起的網絡募捐,由于募捐者的身份、款項的用途缺乏透明度,容易出現“攜款出走”的騙捐情形,傷害慈善公信力,因此,在獲得一些肯定的同時,也遭受了不少質疑。
《慈善法》的出臺,從某種意義上講是關閉了個人募捐的大門,但并不意味著關閉了個人向社會求助的權利。如果是為了救助本人或者近親屬在網絡上發布求助信息,認定為個人求助行為,法律是并不禁止的,法律所禁止的是非法募捐。《慈善法》不僅為社會營造安全可靠的網絡募捐環境,更為廣大網民傳播良好的慈善捐助理念。(司晗澍)
慈善與你我息息相關。如何將人人可為的善事做好?關于慈善法,你需要知道這些事情。
近十年來,我國慈善事業進入較快的發展期,捐贈總額從2006年不足100億元發展到目前1000億元左右。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末,全國依法登記的社會組織達到67萬個,涉及扶貧濟困、救災救援、助醫助學等多個領域,其中基金會5038個。
《慈善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實施,9月5日,也將迎來《慈善法》確定的首個“中華慈善日”。《慈善法》將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什么改變?針對老百姓關心的幾個重點領域問題,大河報記者采訪了河南省民政廳、河南省慈善總會等相關負責人,聽他們為大家答疑解惑。
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以下簡稱《慈善法》)將開始施行。為了更準確地把握學習《慈善法》的含義,同時也為了迎接9月5日的首個“中華慈善日”,16日上午鄭州市《慈善法》知識考試在鄭州市弘大醫院報告廳內舉行。
慈善以法為領,大開方便之門。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我們將慈善理解為解決貧困問題,體現在具體案例上就是不少需要救助的人群“求救無門”。
9日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的慈善法草案對互聯網公開募捐作出最新規定。
關于慈善法草案,捐贈者和受助者起碼該了解這些
全國人大代表、平高集團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鐘建英表示,“該法的建立體現了社會的進步,所確定的促進、監督原則將為中國的慈善事業健康發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長趙素萍提出問題:立法,究竟應以什么為導向來立法?
當慈善遇到煙草,似乎帶來一種悖論:慈善為“善”,煙草為“惡”,“惡”名之下賺來的錢,能否用來行“善”呢?大家知道,中國的慈善事業并不景氣,公眾的慈善行為和捐贈額度都遠遠不能滿足社會需求。
4月15日上午,鄭州慈善總會第三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暨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動員會在黃河飯店嘉賓廳隆重舉行。
近日,記者從許昌市民政局獲悉,在9月1日《慈善法》正式實施和9月5日首個“中華慈善日”來臨之際,作為慈善行業的主管部門,該局高度重視,及早謀劃,多措并舉積極營造良好慈善氛圍,持續增強群眾的慈善意識和法律觀念。
信息時代,個人可以通過網絡平臺發布募捐信息,而其真實性卻無從考證。有的人打著“愛心幫扶”的旗號將募捐的“愛心款”中馕私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