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1點多,山東小伙郭強在西青區某小區前為救輕生同事跳入河中,救出同事卻不幸溺亡。讓郭強家屬十分氣憤的是,郭強明明是救人犧牲,但獲救同事和另外兩名當事人起初對郭強家屬和警方咬定他因感情問題而輕生,直到多人提供證言,三人才改口還了郭強清白。什么原因讓這起事件撲朔迷離?(2015/12/7 光明網)
曾經屢次發生扶老人被訛事情,被人笑稱“扶不起”。而如今又發生了這起“救不起”的事情。讓人不得不拷問,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明明是朋友見義勇為而犧牲的事情,被說成了是自殺行為。
郭強為救輕生同事而溺亡,卻被獲救的同事稱是因為輕生。這樣的故事,著實讓人傷心。難道繼“扶不起”之后,連“救”都救不起了?所以,對于這樣的情況,首先要第一時間去申報“見義勇為”獎。至少,對于救人者的救人之舉給予肯定的表達。
本來,對于恩人的犧牲,被救者就算沒有感動不已,至少也不能讓他“蒙冤”。但是,當事人平時是郭強的朋友,卻在他救人犧牲后,還謊稱他是輕生而死。暫且不說感恩,哪怕就是普通朋友而言,也不至于如此薄情寡義吧。這樣的三人,算不上真正的朋友,但類似因為救人而犧牲,被救者卻謊稱是救人者自己輕生的事情,已經不是一兩次了。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這些被救者敢于對于尸骨未寒的恩人睜眼說瞎話呢?
其一,對于這些企圖靠說謊而推責的人來說,沒有什么違規成本。很多情況下,真相還能被他們遮擋過去,就算被拆穿了,至多也是受到他人的譴責。只有立法,對于企圖說謊而推卸自身責任的人進行追責,加大打擊力度,才能讓類似的事情少發生。
其二,這些說謊者都是顯而易見的不敢擔責人,面對朋友的救命之恩,或許并非沒有感激之情。只是,當想到因為自身原因而要承擔責任的時候,他們選擇了逃避。這是典型人性里的“趨利避害”思想。這是天性,卻往往會對社會的良知造成很大的破壞效果。所以,必須有真正意義上的懲戒,而不能因為當事人被發現后的道歉就蒙混過去了。
本來就已脆弱不堪的社會道德,還因為幾個人的對于恩人行為提供假證明。難免會給人一種“救不起”的無力感,也有可能加劇人與人之間更多的冷漠感。所以,不能輕視這樣的事情,要下“法律”的重藥來應付這樣的社會病。(劉頌寒)
一個具有良好風氣的社會是培養健康人格的唯一“學校”,無數個體舍己救人、見義勇為的行為既是這所學校培育的結果,也是構筑這所學校的基石。
朱江濤兄弟兩人,加上他的父親,全家3口男勞力全部在廈門開出租車,開車的收入也是全家的主要經濟來源,家境不好。2013年,在杭州開出租的西華的哥金群偉,在錢塘江救起一位輕生女乘客,被授予“杭州市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稱號;
昨日,記者獲悉,團省委已作出決定,追授胡浩強、陳庚同志“河南省見義勇為青年英雄”榮譽稱號。
他的行善之舉,在他看來沒什么大不了的,都是自己認為應該做的,“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了。”對于王會岑的種種善舉,鄉親們都夸贊他說:“王會岑走到哪兒,善良就跟到哪兒,愛心就落到哪兒。”
中牟一司機見義勇為,見老人倒在街頭,為救老人性命,拉著老人去醫院,連闖了幾個紅燈。中牟縣交警經過調查,落實確實為見義勇為后,消除了因司機因救人而造成的違章。
1月29日2時許,安陽市殷都區鋼二路,做生意的馬先生正準備收攤,發現有人在撬對面一家服裝店的卷閘門,于是上前阻止。
1月29日2時許,安陽市殷都區鋼二路,做生意的馬先生正準備收攤,發現有人在撬對面一家服裝店的卷閘門,于是上前阻止。
19日上午,深圳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的工作人員撥打大河報記者電話,說“河南人,關鍵時刻沖得上去,感動了深圳一座城。
近日,在重慶街頭,時常會看見一名因燒傷被毀容的男子在獻唱,漂亮妻子給他打下手。2006年,在西安打工的殷建行在一場火災中勇救13人被燒傷,后靠獻 唱為生。
如果我們能在小偷行竊時群起而攻之,在有見義勇為者挺身而出時能施以援手,那將會極大的打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凈化社會風氣。
惱羞成怒的小偷爬起來持磚頭砸傷小伙,遺憾的是現場竟無一人愿意幫忙,最終讓小偷離開。
遺憾的是現場竟無一人愿意幫忙,最終讓小偷離開。
路邊施以援手,這本是一件感人的事,是我們應該傳播的正能量,可是到了顧客那里卻成了“你長這么丑就不像做好事的人”的差評,這得多讓我們的好人傷心啊!
現在見義勇為的人越來越少了,走在大街上,路見不平之事,無人敢言,甚至連句公道話也沒有人愿說。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今年,南陽市社旗縣出現了兩位見義勇為好青年,他們為救同學英勇犧牲的事跡被本報報道后,兩個英雄均被當地見義勇為組織認定為見義勇為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