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1月1日開始,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將執行新標準,部級官員在北京、上海兩地的住宿費標準最高為1100元,較原標準提高300元;其他省份住宿費標準則為800元或900元。此外,司局級干部和處級及以下干部的住宿費標準也根據城市不同,有不同程度的上調。(新京報)
差旅費是個奇妙的東西,一方面可以看出一個官員的出差頻率,或許是外出學習,也或許是辦理業務;另一方面也是滋生腐敗的“催化劑”,有的官員對享樂極致追求,專挑高端大氣上檔次的酒店,而有的卻把發票開得虛高,進行虛假報賬。
近日,官員國家官員差旅費上調的標準又在網上引發軒然大波。其標準根據官職大小,出差地方而不同,但時隔兩年就往上調整,怎能讓群眾信服呢?誠然,官員出差必然是有公務在身,可也沒必要定那么高的住宿費,北京也好、上海也罷,雖然城市經濟發達,消費水平偏高,但也有經濟適用型的選擇。在筆者看來,官員差旅費理應更“接地氣”。
目前,正是扶貧攻堅戰的關鍵時期。一位官員出差選擇頂格標準的住宿也許無關痛癢,但十個百個千個加在一起,就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了。官員身為國家干部,也是“精準扶貧”的建設者,于情于理都應該“委屈”自己,選擇更“接地氣”的住宿,把省下來的錢用以支持貧困建設,或許會讓部分貧困人口過得好一點,也讓花出去的前物超所值。
其實,過高的住宿標準,只會讓官員變得“嬌氣”。出差是完成公務,并不是去享受的,動輒上千元的住宿費用堪比五星級酒店。試問如果不是公款報銷,有幾位官員能承受得起如此高昂的費用?住宿條件固然有好壞之分,安逸舒適是人人的追求,但官員應該吃苦在前、享樂在后,大可選擇中等費用的經濟適用房,對自己來說也是一場歷練。
差旅新規,實際是一道“緊箍咒”,唯有縝密編織一張讓各級官員不能、不敢、不想的制度之網,方能筑牢反腐防線,方能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方能讓官員更“接地氣”。(劉仕魚)
從明年1月1日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將執行新標準,部級官員在北京、上海兩地的住宿標準最高為1100元,較原標準提高300元;其他省份住宿標準則為800元或900元。
出差人員應當嚴格按規定開支差旅費,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不得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飛機經濟艙 其余人員:只能坐火車硬席、高鐵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輪船三等艙;
財政部6日對外發布了重新修訂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這一已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新規,是我國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推進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建設的又一重要舉措,旨在加強和規范差旅費管理,堵住制度漏洞。
日前,浦江邊檢站民警在吳淞口國際郵輪港為豪華郵輪辦理出境檢查手續時,查獲一起旅客涂改入境驗訖章案件。
近日,光山縣財政局根據上級部門相關文件規定,出臺了《光山縣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對出差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交通費等進行了詳細規定。同時,要求全縣各單位加強工作人員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對本單位出差審批制度、差旅費預算及規模控制負責,相關負責人、財務人員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把關,光山縣財政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差旅費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經批準擅自出差、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切實保障政府機關資金運轉高效合理,近期,寶豐縣大營鎮結合該鎮實際情況出臺了《大營鎮政府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和《大營鎮政府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
總后勤部日前修訂頒發《軍隊差旅費管理規定》。適當調整了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行李托運費等標準限額,保障軍隊人員出差合理需求。明確軍隊人員因公出差要嚴格執行乘坐交通工具、住宿、伙食等限額標準,食宿由接待單位安排的,必須按規定交費。
總后勤部日前修訂頒發《軍隊差旅費管理規定》。適當調整了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行李托運費等標準限額,保障軍隊人員出差合理需求。明確軍隊人員因公出差要嚴格執行乘坐交通工具、住宿、伙食等限額標準,食宿由接待單位安排的,必須按規定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