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即2012年11月29日,習近平在參觀“復興之路”展覽時的講話中提出了“中國夢”,并闡述“中國夢”的核心內容:“我以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就是中華民族近代以來最偉大的夢想。”此后習近平在各種場合,對各行各業的人們,從不同角度多次闡發過“中國夢”的豐富內涵。一年后,即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公布,人們看到,在“決定”的第一部分,即“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義和指導思想”這一部分,再提“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如今再提“中國夢”,有什么內在聯系?有什么變與不變?概括地說,“決定”是“中國夢”的藍圖。“中國夢”不是一個簡單的概念,而是一個系統;它有自己的價值體系,有實現路徑,有各個領域里的具體目標,有實現目標需要跨越的障礙……
為什么要把“中國夢”定義為“民族復興”?在社會呈現多元化、分層化發展趨勢的時代里,國家目標的確定,應該是各個階層、各種人群都能接受的“最大公約數”,能夠凝聚全體人民的意志,它才是現實的和堅實的,中國夢能夠體現、容納個人的夢想,國家目標才能成為全體國民的目標,執政基礎才能最大化。在2013年3月17日舉行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閉幕會上,習近平在講話中闡述“中國夢”時提出:“讓人民共享人生出彩機會”。如果說“中國夢”是一種綱領性的、總體性的表述,“人生出彩”就是具體化、個人化的表述,后者是對前者的一種補充和詮釋,兩者相得益彰。而今天我們讀到的“決定”中,很多領域里的新政、舉措,其最終目的,都是直接或間接地惠民,讓民眾共享人生出彩——”決定“和“中國夢”一脈相承。
“中國夢”作為一個執政目標,必須有鮮明的價值取向。“中國夢”的價值取向,就是“公平正義”。強調、堅持“公平正義”,是有現實考量的。因為在權力的實際運行中,偏離、違背公平正義的現象已經十分嚴重,一方面剝奪了很多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條件、摧毀了他們的人生希望,一方面嚴重地削弱了執政基礎。
權力運行偏離、違背公平正義,形成了不合理的利益格局和不合理的利益分配規則,這是深化改革的障礙,當然也是實現“中國夢”的障礙。很多觀察者都認為新一輪改革是一場“攻堅戰”,這個“堅”就是改變利益格局之難。利益后面是權力,“中國夢”能否最終實現,能在多大程度上實現,關鍵還是在于能不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決定”設計了一些籠子,權力是否愿意就范,如何就范,還是習近平那句話:“只要是符合實際、必須做的,該干的還是要大膽干。”(戎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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