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五一”前夕,胡錦濤同志曾指出,“要切實發展和諧勞動關系,建立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完善勞動保護機制,讓廣大勞動群眾實現體面勞動。”勞動創造價值,勞動創造美好生活。勞動者自己也應該得到更體面的勞動和生活。
勞動者的體面來自勞動工資的增長
“十二五”規劃嚴肅提出:“盡快扭轉收入差距擴大趨勢”。讓勞動者工資與GDP同步增長是遏制收入差距擴大的前提。前不久,我們高興地看到32省市的最低工資標準出爐了,并有較大幅度提高。而最低工資標準頒布之后呢?我們政府是不是就盡到了責任、完成了任務呢?顯然不是,我們還應該認真檢查一下企業是否以“法定工作時間”支付了最低標準工資?認真檢查一下勞動者加班是否拿到了加班費?
勞動者的體面來自勞動關系的對等
企業與勞動者是人力資本產權和物質資本產權的合作關系,勞資雙方本質上是平等的。政府相關部門除了大力貫徹落實《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規之外,還要從法律上、制度上給勞動者的權益自我主張提供支持。這方面,無錫、湖南、天津等省市走在了前面,都先后頒布了本地“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在勞資關系中加重了勞動者的說話分量。就在這個“五一”,《云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也正式施行了。其他省市也應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條例。
勞動者的體面來自勞動維權的力度
欠薪、逃薪、傷病等勞動維權案件一直是社會熱點和難點。對此,黨和政府是高度重視的。2011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刑法修正案(八),其中規定“惡意欠薪”入罪,極大地震懾了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不法行為。今年“兩會”,溫家寶總理也在《政府工作報告》要求:“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加強對勞務派遣的規范管理,開展勞動關系爭議排查,加強勞動監察和調解仲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站在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來認識這個問題,并在在執行層面上下大力氣,從嚴、從快處理好勞動維權案件。愿“張海超們”不再需要“開胸驗肺”,農民工也不再需要“張立勇們”幫忙討薪。
勞動者的體面來自勞動環境的安全
法律規定勞動者有權享有安全的工作環境,但現實并不樂觀。我國工傷事故的預防和控制水平還有待提高,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的衛生安全標準的制定還相對滯后。勞動安全領域還存在投入不足、監管不嚴等問題,中小企業表現更為突出。在這個問題上,政府強化監管是關鍵,企業主動作為是核心,社會加強監督是保障。
勞動者的體面來自身份地位的平等
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全社會都有義務、有責任改善勞動者尤其是外來勞動者的生存狀態。外來勞動者往往由于身份問題影響了個人和家庭的進一步發展。我們應該檢討一下,在大中城市人口融入制度設計中,對外來勞動者的權益保護是不是足夠?是不是存在公平性的瑕疵?在子女入學、入托、戶籍、住房、保險、醫療等社會福利方面是不是一視同仁?所謂的“高端人才”享受的優惠政策,是不是也適當地向所謂的“低端人群”傾斜一下?
如何對待勞動者,反映了一個社會、一個公民的文明程度。勞動者光榮、勞動者偉大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您也許不能給勞動者多少幫助,但至少要做到平等對待,并在享受他們勞動成果的時候報以真誠和感激的微笑。我們社會再也不能讓環衛工人這樣的勞動者無端被辱罵、被傷害的丑聞發生。(映象網評論員 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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