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這個村主任不當,也要把兒子的婚禮搞起來。”陜西城固縣蓮花街辦杜家槽村村主任馬某,為給獨子辦個像樣的婚禮,向紀委報備酒席數量未獲通過后,他辭去村主任職務。(11月19日 華商報)
操辦紅白喜事作為中國人的傳統一直延續至今,禮尚往來自然也成為一種不成文的規定。特別是中央八項規定實施以來,反腐風暴持續來襲,對黨員干部在舉辦婚喪宴席上都做了明確規定,事前必須嚴格報批審核。由于村干部具有不在編、不脫產的“特殊基因”,是游離于國家行政干部體制之外的邊緣化干部,極易滋生腐敗,并且村干部也要受到八項規定的約束。
“我就一個兒子,真沒辦法”,村主任馬某作為父親道出了大多數父母的心聲。不可否認,結婚乃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父母為子女辦喜事也是人之常情,一輩子就這么一回誰不想風風光光辦一次?但是,既作為黨員干部,就應該明白“自古忠孝無兩全”的道理,進了隊伍、入了體制,就要懂規矩、守紀律。因此,“一輩子就那么一回”于情于理都不應該成為大操大辦、奢靡浪費的理由。
“上級通不過,那就辭職辦婚宴。”婚禮現場,人山人海,設有專用停車位、抽的是中華煙、有人行千元禮金,排場可見一斑。據了解,街辦紀委也解釋說馬某20多年來從未因事請客,并且生意圈廣泛,這算是頭一次。從表面上看,這個倒是可以有,辭了職不就不受黨紀國法的約束了嗎,“忠”與“私”之間的矛盾不是也可以得到完美化解了嗎?
但細細想來,這樣的事還是不要成為常態為好。筆者認為:一方面,開這樣的先例,那后面就會有一些基層干部甚至是級別高一點的領導也會采取這樣的方式來“犧牲公事滿足私念”,長遠來看的話,對于整個隊伍的穩定和建設必然帶來負面影響;另一方面,由于大家都講面子、擺排場,勢必造成黨內攀比不良風氣的滋生和蔓延,和當前從嚴管黨治吏的大方針是極不適應的,也不利于緊密干群關系。
其實,辦宴席和辭職并不存在因果關系。從八項規定等一些列禁令來看,黨中央采取的做法并非“一刀切”,而是以人為本,又兼顧黨紀國法。適當控制宴席規模,正常的禮尚往來這是人之常情,也是值得提倡的,如何把握好這個度才是其中的關鍵。作為黨員干部,于公要對得起這份工作,要嚴格遵守黨紀國法,把“為民務實清廉”作為理想追求和行為準則;于私要對得起良心,要起好帶頭作用,常記“勤儉節約”之風,維護好黨和政府的形象,做一個誠實之人、清白之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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