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執紀監督抓早抓小工作,就是為了防止“要么是好黨員干部,要么是腐敗分子”的尷尬,一次點名通報雖不會帶來“官帽”“官位”的影響,但背后卻透露出黨組織的苦心和善意。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山東“2016年上半年,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受理涉及鄉科級以下黨員干部檢舉控告40796件,占總數的74.6%;立案查辦鄉科級以下黨員干部違紀問題14362件,占總數的96.6%”。(11月14日人民網)
漸入年底,各地都在“曬”作風建設及反腐清單,查處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成為了今年的關注焦點。既因查處的違紀違法問題數量呈上升趨勢,不僅山東,其他許多省市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也因群眾身邊的腐敗占比高,尤其是惠民項目、涉農補貼成為了“重災區”。
今年以來,除了立案查辦的14362件黨員干部違紀問題,僅點名批評通報的黨員干部就多達1767人。至少說明了兩個問題,一是執紀監督抓早抓小已經凸顯成績,紀檢部門及時發出了黨員干部的不良傾向或苗頭,這一千多人被及時批評通報,就是生動的“紅臉出汗”,是給他們改過自新的一次機會;二是“大事不犯、小錯不斷”的現象還廣泛存在,不斷挑戰黨的紀律“紅線”。如果不抓早抓小,治“未病”,這些今日被批評的黨員干部就可能被發展成明天的腐敗分子。
這些被點名通報的黨員干部,雖然沒有犯下大錯,但“千里之堤,潰于蟻穴”的道理,也同樣適用。在黨的十八大以來,許多貪官在痛心疾首懺悔時,除了后悔,也有一絲抱怨,組織在他們開始墮落時未及時“拉一把”,哪怕是一次嚴厲的批評,或一次深切的約談,或是委婉的提醒,或許能令他們恍然大悟,意識到問題的嚴重后果而及時回頭。
執紀監督抓早抓小工作,就是為了防止“要么是好黨員干部,要么是腐敗分子”的尷尬,一次點名通報雖不會帶來“官帽”“官位”的影響,但背后卻透露出黨組織的苦心和善意。作為公眾,要正確認識通報批評的本意,并非所有的犯錯人員都該從重處罰,人有時難免會犯錯,給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何嘗不可。作為被通報的人員,也應該明白通報背后的警示,別把通報當成“撓癢癢”,如果再不加強自律,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就可能繼續墮落下去,在腐敗的路上越陷越深而無力自拔。(芳花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