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紅包文化本是出自于中國人禮尚往來的一種正常人際關系,收送紅包也是華人長久以來的傳統習俗。
過年過節在微信里搶紅包本是一件歡樂的事情,可家住海淀區的王老漢和劉老太卻因為搶紅包在微信群內被謾罵,憋了一肚子的氣。后未能就此事達成和解,老夫婦一怒將對方起訴至法院,要求對二人停止侵權、刪除相關發帖、消除影響、在該微信群內賠禮道歉,并賠償精神損失費各2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此案。(3月7日 北京晨報)
據了解,事情發生在2016年元宵節前,由原在某縣插隊老知青為主組成的微信群內興起搶紅包活動,他們兩口子也參與其中。由于是第一次參加這種活動,開始只會搶不會發,引起金先生和郭先生不滿。他們從2月20日早上開始,用極其骯臟、惡毒、下作的語言對夫婦二人進行漫罵、侮辱、嘲弄和攻擊,歷時三天。老兩口認為如此行為嚴重損害了二老的名譽、形象和尊嚴,侮辱了他們的人格,精神上受到了極大的上次,為此才對峙法庭。
紅包文化本是出自于中國人禮尚往來的一種正常人際關系,收送紅包也是華人長久以來的傳統習俗。自騰訊旗下產品微信于2014年1月27日推出的網絡微信紅包后,用微信發紅包、搶紅包便成為時下流行的互送祝福方式,在很多人眼里,微信紅包就是一聲問候、一句祝福,對于紅包內顯示的數字并無在意,“搶”紅包就類似于“搶”福。而新聞里所說的金先生和郭先生因夫妻二人只搶紅包而未回敬的行為產生謾罵與侮辱,是不是早已違背了“祝福”二字,群內都是插隊的老知青,這些不應該是“革命友誼”、“情比金堅”嗎?難道僅僅因為“來而不往非禮也”而搶“紅臉”?還是在他們的心中已經將“微信紅包”覆蓋了其他含義?
“微信紅包”數額從0.01元到200元不等,從表面來看,“微信紅包”發的是電子貨幣,但實際是從銀行卡上轉過去的錢,是貨真價實的貨幣。手機搶紅包只是同事、親友之間增進感情的游戲,數額不大,可由于“微信紅包”具有隱蔽性、靈活性,是特殊的利益輸送渠道,也就與收受現金沒有什么區別,不乏一些人將娛樂性的“紅包”沾染了“銅臭味”,這也就是為何送祝福的“紅包”能讓人“紅了臉”。
雖然春節假期剛剛結束,“紅包雨”能稍事停歇,但筆者還要提醒廣大市民,“因“紅包”搶“紅臉”不合適,將“紅包”沾染“銅臭味”更不可為。筆者建議,一是優化對“微信紅包”設限,對每人每天的發紅包、收紅包交易額進行設定,比如每天不超過1000元等;二是領導干部莫以為“紅包”金額小就放松了對自己的要求,以免貪腐“大門”打開后一發不可收拾;三是謹防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紅包”設圈套,造成財產損失。還“微信紅包”代表娛樂與祝福的初衷。(賈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