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村民富不富、關鍵看支部,班子強不強、要看領頭羊。”近年來,中央出重拳懲治貪腐、轉作風、樹新風,嚴厲打擊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從高層“老虎”到地方“蒼蠅”無一幸免。
惠州市龍門縣永漢鎮鶴湖村干部收受住房改造農戶“感謝費”;廣州從化市太平鎮一村支部書記伙同村干部等人,采取虛假手段,共同侵吞征地補償款200多萬元;汕頭一特大惡勢力團伙長期盤踞在貴嶼南陽,糾集刑滿釋放人員和社會閑雜人員充當打手,插手操縱基層干部選舉,扶植自己的“馬仔”擔任村居干部……(12月8日 新華網)
“村民富不富、關鍵看支部,班子強不強、要看領頭羊。”近年來,中央出重拳懲治貪腐、轉作風、樹新風,嚴厲打擊黨員干部違紀違法行為,從高層“老虎”到地方“蒼蠅”無一幸免。像村干部這種“蚊子式”貪腐,由于其具有不在編、不脫產的“特殊基因”,是游離于國家行政干部體制之外的邊緣化干部,極易滋生腐敗,是阻礙社會主義法治社會建設和扶貧開發工作的一大阻礙,成為當下反腐風暴中一個重點“靶心”,需要多方給力。
筆者認為,貪腐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暗度成倉式”,通過巧立名目、采取虛假等手段套取國家資金暗中收受賄賂;一種則是“明目張膽式”,通過聯手黑惡勢力、阻斷群眾訴求渠道、強取強占等手段大肆斂財,行為更加惡劣。此類事件給基層干部和政府形象都造成了一定影響,必須引起足夠重視。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村干部如此戾氣從何而來?想必除了當事人的“膽大”之外,更為重要的應該是其幕后“推手”運作,幕后者既能插手操縱基層干部選舉,可見后臺非同一般,到底有沒有“保護傘”,恐怕要“拔出蘿卜帶出泥”才能知曉,必須給予違紀違法者迎頭痛擊。
然而,事件背后也暴露出幾個問題。一是作為村兩委的現管部門鄉鎮部門在日常監管方面還有待加強。涉及征地補償款的簽批應該是多環節的審核,并且應當采取村務、財務公開等形式,主動曬出賬單,接受公眾監督,讓百姓都知曉、能看懂。二是組織部門對基層黨建工作的管理機制還有待完善,特別在換屆選舉中要找準發力點,規范選人用人的制度建設。從嚴管黨治吏是當下乃至今后的一項長期性工作,分類加強農村黨組織建設也是黨建工作的重心,縣級組織部門要在抓鄉鎮干部管理工作中探索村兩委換屆選舉和日常監管工作,杜絕村干部“一手遮天”現象。三是基層干部的綜合素質還有待加強。一方面基層干部長期從事一線工作,平時面對的都是基層群眾,在宣傳黨的政策方針、引領農村發展、上下協調工作上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從這個角度上講是值得肯定的;另一方面由于工作需要,大部分村干部都是當地選舉產生的,并且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自身修養和拒腐防變的思想基礎還有待加強,這也是不爭的事實。
因此,對基層干部的管理應從組織保障、制度約束、監督管理、自身學習等方面實行無縫對接,要抓早抓小。選優配強基層干部不僅是從嚴治黨的基本要求,也是打贏扶貧開發攻堅戰的堅強保障,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的實現途徑。(毛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