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狼狗當街咬人,第一時間報警求助,誰成想接警警察不但不理睬,還口出雷語“那么大一條狗誰敢去抓”。
20日22時多,家住廣州白云區嘉禾羅崗村的劉女士帶著3歲大的女兒回家,突然被只大狼狗擋住去路。大狼狗沖過來就咬孩子,劉女士大聲呼救,幸虧隔壁樓的一位大叔趕到,手執掃把不斷嚇唬,大狼狗才松了口。劉女士第一時間報了警,不過警察的一番話讓她不知所措。派出所民警稱,那么大一條狗誰敢去抓。(11月24日 沈陽晚報)
大狼狗當街咬人,第一時間報警求助,誰成想接警警察不但不理睬,還口出雷語“那么大一條狗誰敢去抓”。俗話說“有困難,找警察”,然而當群眾遇到危險時,作為人名警察卻說出如此不負責任的話,此話一出,著實給群眾澆了個透心涼。
說實話,碰見惡狗,誰都害怕。但是危急關頭,也不是一點辦法也沒有,隔壁那位大叔不就用掃把嚇唬惡狗,讓女童轉危為安了嘛。再說,武力不行,還可以智取呀,總不能放任危險事件發生置之不理吧。今天面對的僅僅是一條惡狗,那如果是窮兇極惡的犯罪分子呢?警察是不是也害怕不敢抓?很明顯,就此事件而言,警察不作為,不是沒有辦法,而是根本沒有把群眾當回事,沒有把群眾利益放在心上,折射出嚴重的公眾社會責任缺失。
我國《人民警察法》中明文規定,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而如今群眾的人身安全遇到了嚴重威脅,身為人民警察卻用如此荒唐的理由來搪塞群眾,這叫老百姓如何信服?說好的為人民服務呢?
事實上,在官場類似這樣不作為的情況也不少。去年珠海市某地一段公路景觀改造,工程達到一定進度時,政府應退還4家企業共2000萬元保證金。但從4月到11月,四家企業先后向市住建局、市委市政府等累計討要保證金50余次,遭遇的大都是“領導不在家”、“這事兒不歸我管”等“踢皮球式”的處理。今年5月記者到一個縣城走訪,發現一些項目資金早已到賬,工程卻遲遲不動,大量財政資金趴在賬上“睡大覺”。為官不為,在其位不謀其政是最大的失職和“犯罪”。
“衙齋臥聽蕭蕭竹,疑是民間疾苦聲;些小吾曹州縣吏,一枝一葉總關情。”既然當了人民警察,既然做了官,就該為民干事,否則老百姓要你干啥,不如讓賢了吧。如今事情已經發生,希望有關職能部門引以為戒,積極轉變工作作風,別再因“一條狗”,冷了民心。(朱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