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眾所周知,在電商、微商蓬勃發展的時代,開網店、微店不足為奇,囊括了白領人群、藍領人群、學生人群等等群體,但市委書記開微店一事,還真不多聞,更不多見。
近日,敦化市委書記唐文忠就在自己的微信上開了“唐文忠的小店”,為敦化官方直營的土特產品店“大德敦化人人店”代言,并號召朋友們成為自己的分銷商。小店開張不到一個月,他已經有了28個分銷商,這28個分銷商又發展了80多個三級分銷商,不到一個月售出商品近萬元。(11月16日《新文化報》)
眾所周知,在電商、微商蓬勃發展的時代,開網店、微店不足為奇,囊括了白領人群、藍領人群、學生人群等等群體,但市委書記開微店一事,還真不多聞,更不多見。所以,就市委書記開微店一事,引起了廣大媒體及網友的關注,在各論壇上,網友們對于此事的討論,更是“鬧翻天”,呈現兩邊倒陣型。
一方網友認為,官員經商,涉嫌違反黨紀黨規,不該開微商。而另一方網友則認為,該市委書記開微店,只是做廣告宣傳,沒有實質性的利益往來,當土特產代言人有尚不可?對此,筆者認為,市委書記開微店一事該理性看待,不妨從“利”“弊”兩方面分析此事。
其一,從“利”方面來講,黨員不能經商,這是黨紀黨規上鐵定的紀律,誰也不能凌駕于黨紀國法之上。但這就并不意味著,官員就不能當土特產的代言人了。據了解,該市委書記是清楚明白公務員不準經商的規定,且對于傭金一分錢沒有收入自己的私囊中,只是單純地為老百姓作代言人,為土特產做宣傳推廣。不為一己之私,不為中飽私囊,不為名利相投,該市委書記用實實在在的行動為當地社會經濟服務,為當地老百姓服務,這樣能為老百姓造福謀利,推動當地社會的發展的行為,有尚不可的呢?
其二,從“弊”方面來講,管理不嚴,容易引發利益輸送、公權私用等腐敗行為發生。一方面,由于公務員身份存在特殊性,手中握有有權力,特別是市“一把手”,如果在經營店鋪過程中,沒有明確的“紀律分界線”,就容易導致公權利用行為發生。且管理不妥當,還會破壞市場的經營秩序,影響市場的公平、正當交易原則。另一方面,由于微店是在互聯網上交易,干部群眾對其交易行為難以進行監督,存在著監督盲區,如果此行為被別有心者效仿,就難免成為掩護其貪污受賄、侵吞國家資財的外衣。所以,官員開微店,盡管目的是為了搞宣傳,為了幫老百姓土特產代言,但有可能成了利益輸送的“安全捷徑”,滋生腐敗的溫床。
所以說,市委書記開微店一事應理性看待,既要看到利的一面,也要看到弊的一面。不問個明白,不看個清楚,就急于拍手點贊,又或者是進行批判討伐,顯然缺乏理性判斷意識。因此,對于此事,相關部門應強化管理,老百姓加以監督,或許就真的成為了老百姓造福謀利的創新途徑。(朱達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