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組織快速發展。從資源配置、社會服務到提供就業,社會組織正在為國家繁榮和社會發展做出越來越大的貢獻。社會組織越來越“龐大”,自然社會組織中的黨員就越來越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自然也就不容忽視。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組織快速發展。從資源配置、社會服務到提供就業,社會組織正在為國家繁榮和社會發展做出越來越大的貢獻。社會組織越來越“龐大”,自然社會組織中的黨員就越來越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自然也就不容忽視。如何開展好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發揮好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對引領社會組織為推進全面深化改革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不得不承認,在社會的發展進程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一直是一塊“短板”。如今,為了更好更快地推進社會發展,補齊這塊“短板”勢在必行。相較于“正規軍”來說,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難免存在組織散、人心不齊、陣地缺乏、制度缺失等問題。要想補齊這塊“短板”,必須摸清家底,“有的放矢”,切莫讓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煮成了“夾生飯”。
首先是要建立好組織。意見明確指出,社會組織黨組織是黨在社會組織中的戰斗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因此,必須提綱挈領,抓住“要害”。先要有組織,才有發揮作用、謀求發展的陣地。才能給社會組織中的黨員一個溫暖的“家”,沒有組織,他們就是“散兵游勇”,很難凝心聚力擰成一股繩,更好地為社會發展作出貢獻。
其次要開展好活動。在夯實社會組織黨建基礎的過程中,不要過度追求只建組織,不找黨員。不要只是黨組織這個“框架”搭建好了,里面卻空空如也,不填充內容。應該是有了組織這個“框架”,就有了依附,就更應該按照《意見》里面的分類和隸屬關系,讓黨員找到“家”,并通過開展黨組織生活、上黨課、黨員教育、發展黨員等活動,讓黨員感受到組織的溫暖。
最后要完善好制度。因為現實的客觀原因,社會組織的行業和人員都比較復雜。因此,不管是組織、管理,還是開展活動,都存在一定的難度。克服這些困難,最根本的解決辦法就是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有了制度的保障,才能有效地推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開展,才能切實發揮出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鄭語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