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個月,環保部28個督查組共檢查41928家企業單位,發現22832家企業單位存在環境違法違規問題,約占檢查總數的54.5%。超半數企業被查出違法違規源于這場仍在進行的史上持續時間最長的督查行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其中,《強化督查方案》提出,環保部28個督查組將采取獨立督查方式,原則上不需地方各級環保部門陪同。
世上最怕“認真”二字,5個月來環保部所督查單位所發現問題甚多。其中,涉氣“散亂污”問題企業7180家,超標排放的67個,未安裝污染治理設施的2480個,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的2016個,涉嫌自動監測弄虛作假的4個,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3310個。誠然,這一成績的取得來源于弛而不息的督查,但更源于沒有地方陪同的“獨”查。愿“獨”查縱深能解環保之痛。
督查與“獨”查效果迥異,這毋庸置疑。事實上污染治理一直如“割韭菜”般“一茬接一茬”,源于兩個原因。一是一些企業“治污”作假手段高明。如不加藥品,讓治污機器空轉;或者直接抽取地下水,充當處理后的污水,以躲避有關部門的檢查的“空城計”;修建多個排污口,各個排污口之間有暗道相連,并配有完整的控制系統,你查這個我排那個的“地道戰”……
再者,就是地方管理和監督部門的原因。“雙拳難敵四手”,環境監管再高壓,力量終究有限,更有評論把環保督查比作貓捉老鼠,目前企業環境違法比例居高不下,可謂環保監管遭遇了鼠患。治鼠患,投藥,養貓,還得堵好鼠洞,多管齊下才能有效,否則,貓累死了,也抓不到所有的鼠。的確,不要地方陪同,超半數企業有問題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事實上,面對這么多污染企業,不只是環保督查單獨行動就能發現,而在于沒有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說白了,面對企業的污染,一些地方存在著不顧環保責任,舍不得利稅來源,對環境違法現象視而不見,間接縱容。
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過半的污染企業給現實潑了一盆“冷水”。沒有陪同的“獨”查可贊,亦看到地方污染治理的一抹憂傷。要解決污染治理一直以來的詬病,得打破地方保護主義,落實地方政府對環境執法責任;得整合執法資源,逐步理順體制、健全機制、強化法制,切實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得強化地方政府主要領導干部的環境法制教育,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和政績觀;得改變領導干部實績考核制度,實行環境責任追究制;得提高環境違法行為的成本,實施“主體責任”與環境保護一票否決。總之,督查可以有,但非治污萬能。
環境保護人人有責,來不得花拳繡腿。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已然成為時代賦予地方發展的新課題。再看環保督查,不求有多少污染企業被“揪出”,但求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能形成政府、企業、民眾間的共識,讓污染治理別成為“時令性”工作。(作者:魚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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