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修改收養法,修改那些與“全面二孩”精神不相符的規定,才能更好地貫徹“全面二孩”的政策精神,讓更多的家庭從“全面二孩”政策中得到實惠。
湖南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11月3日稱,湖南省衛計委已收到國家衛計委相關通知,之前湖南省衛計委作出“即日起,不符合湖南省現行生育政策的夫婦已經懷孕第二個子女的將不作處理”的決定,已暫停執行。11月1日,國家衛計委指導司的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全面二孩”政策必須依法啟動實施,需要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后才能正式實施“全面二孩”政策(11月4日《廣州日報》)。
其實,“全面二孩”政策出臺后,迫在眉睫需要修訂的,不僅有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還有收養法。收養法應當及時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配套修改,才能適應“全面二孩”的政策,從而增進兒童的福利和促進家庭與社會的和諧。
現行收養法很多規定都與當時“一孩”計劃生育政策息息相關。比如,對于收養人規定必備的條件之一就是無子女,對于被收養人要求的條件也是“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以及規定了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很明顯,當時的立法者擔心有人利用收養來規避計劃生育,怕有人將自己生的子女當作他人子女進行收養等等。
這樣的規定在實踐中產生了一些問題。譬如,2013年6月發生的南京兩女童餓死案。女童的母親吸毒,責任心極差,但是,按照法律她又無權送養,許多有心收養的人卻無權收養。
隨著“全面二孩”政策的出臺,收養法制定時“一對夫妻一個孩子”的背景不復存在,收養法為防范有人規避“一孩”政策所作出的相關規定,已經沒有存在的理由。例如,對于收養人規定必須無子女以及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就已經沒有必要了。因為,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訂以后,所有的夫妻都可以生育兩個小孩,那么,已經有一個小孩的夫妻再收養一個孩子并不違反規定,或者沒有小孩的夫妻收養兩個小孩,也不違反規定。
及時修改收養法中的那些與“全面二孩”精神不相符的規定,才能更好地貫徹“全面二孩”的政策精神,讓更多的家庭從“全面二孩”政策中得到實惠。例如,有些只有一個孩子卻無法生育或者不想再生育的家庭,可以收養到一個孩子,滿足他們“二孩”的愿望。而且,修改這些過時的規定,也更有利于家庭和社會的和諧。假如一些有二孩的家庭,因為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失去撫養孩子的能力,對于一些有一孩或者無孩子的家庭而言,他們可以從中收養一個或者兩個孩子,這能讓孩子有更好的成長環境,社會也會因此多一份和諧。
因此,必須加快對收養法修訂的步伐,首先可以考慮修改收養人必須無子女以及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的規定,放寬對收養人設置的條件,比如設置一個子女或者無子女及最多收養兩個子女的條件。其次,對于生父母送養子女,也可以適當放寬條件。(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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