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是國家權力的末梢,但不應成為權力監督的強弩之末。借助群眾慧眼延伸監督視線、在權力制衡中實現用權清廉,基層管黨治黨才能落到實處。
“村組干部貪腐線索基本上一查一個準。”“村主任、村支書屬于高危崗位。”記者調查發現,隨著一些“小村大腐”“小官大貪”案件曝光,農村地區和農村干部缺少監管等問題浮出水面。基層反腐,下一步如何鞏固成果、強化監督,值得認真思考。
人們經常說,基層工作“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這根基層的“針”如果得不到制度的約束和群眾的監督,不僅會攪亂上面的線頭,還可能扎到群眾的手。與過去相比,如今的基層干部尤其是村組干部手中的權力更大了,和群眾的利益也更為密切。從農業補貼、城鄉低保,到專項扶貧、精準脫貧,再到征地拆遷、工程建設,最終都要落到基層干部身上。有學者指出,從沒有哪個歷史時期,像今天的基層干部這樣,握有如此之多的公共資源和治理權限。村官雖小,牽涉甚巨,能不慎乎?
正因如此,中央一再要求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造就過硬的基層干部隊伍。然而,部分基層干部把手中的權力看做變現的籌碼,“官不在小,有權則靈”。而執紀監督在覆蓋面上存在的局限,也讓部分人心存僥幸。在鄉鎮一級,紀檢、司法、審計等部門往往人手少、顧慮多。一些村落要么山高路遠,要么管理村組眾多,財務和審計部門很難對每一筆賬目進行仔細核對。還有人覺得“一個鍋里吃飯”,總是“心太軟”,不好意思“為難”。同級監督太軟,上級監督太遠,結果就是“上面九級風浪,下面紋絲不動”,導致一些干部認為執紀監督如同“天上掉下的磚頭”,“砸到誰還不一定”。
讓執紀監督真正下沉到基層一線,破除基層反腐敗的病灶,應當找準癥結,打通監督視線。對于基層來說,最有效的監督來自群眾。傳統的中國鄉村是一個藏不住秘密的熟人社會,誰家的孩子偷掰了地里的玉米,打聽一圈就清楚了;村里的會計做了點手腳,很快全村人都會知道。而一些地方之所以滋生腐敗,恰恰就在于權力的暗箱操作。該公開的事務反而成了“秘密”,或者有選擇地公開、故意以群眾看不懂的方式公開,導致許多公開事項上面沒人管、下面不知道,造成監管真空、權力濫用。就此而言,執紀監督,應該發揮村民自治的優勢,不讓“村民自治”變成“村官自治”。
一些喜歡自駕出行的游客,經常會收到提醒,不要過于依賴電子導航,因為那些被標記為鄉村道路的地方,常常已經改頭換面了。“發展太快,導航更新跟不上”,正是中國鄉村發展的一個生動注腳。治理基層腐敗,同樣也需要制度的不斷更新。法律和制度的完善有其滯后性,這也是一些監督制度與實際情況有所隔膜的原因。比如查處村官腐敗,限于法律依據不足,有些案件在現有框架下未必能有效處理。再比如村務監督委員會,在鄉鎮經濟發展的鎮村可能作用明顯,在精英人口流向城市的偏遠鄉村卻可能意義不大。因此,在制度設計時,應強調以問題為導向,突出差別化治理,讓黨紀國法的籠子更貼近實際,才能避免基層權力跑偏。
好的制度還需好的轉接,好的政策有賴好的執行。目前,在暢通基層治理毛細血管、打通基層執紀監督的“最后一公里”方面,不少地方已經有了很好的嘗試。像村民議事會、民主懇談會、“一枚公章多瓣分頭保管”等有益探索,以及網上投訴平臺、微信和客戶端平臺、紀檢舉報電話之類的監督平臺,已經在不少地方開花結果。借助群眾慧眼延伸監督視線、在權力制衡中實現用權清廉,基層管黨治黨才能落到實處。
放寬歷史的視域,我們會發現,基層在國家治理中的角色正在改變。基層群眾正在從以前的治理對象,變為現在的治理主體;基層干部正在從過去簡單的上傳下達,變為現在的服務民生。基層是國家權力的末梢,但不應成為權力監督的強弩之末。完善監督,以法紀為尺,以改革為箭,方能實現基層治理的風清氣正,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積極貢獻。(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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