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中午,一對北京夫妻在烏鎮景區旅游時,遭到保安莫名毆打。夫妻倆因為下雨,購買了景區內民宅商戶的雨披,保安要求他們退還時,雙方發生肢體沖突。其中男子的頭部被保安打破,夫妻報警求助。(8月17日《京華時報》)
游山玩水本來是放松心情的,豈料卻遭景區保安的毆打,而且這頓“挨打”還是莫名其妙的,受害者的窩心可想而知。盡管當地公安部門解釋稱,景區保安是按照“禁商”規定要求游客退回已購商品,但“禁商”就可遷怒于購物游客嗎?
也許,烏鎮旅游開發公司在景區規劃之初就定下了“不允許當地百姓自由開店”的規矩,這有保護當地旅游資源,防止古鎮被過度開發的決策善意,但從“游客就是上帝”、景區服務理應“人性化”等角度來考量,景區“禁商”也應充分考量游客游覽途中可能產生的客觀需求。比如勞累之余的飲水進食、防曬避雨的傘具雨披等等。所謂“禁商”,不能是為確保旅游開發者利益最大化的“禁”他人之“商”。
退一步講,即便是烏鎮景區的“禁商”規定不無道理,但其對經商亂象的監管與處罰對象,也應是那些“不守規矩”的經營者,而不是出錢購物的消費者??梢哉f,烏鎮景區保安無端毆打游客,不僅屬蠻橫無理的霸道行為,更是有違法治的不法行為。反思此事件,不能止于對受害者的經濟賠償和對肇事者的依法追責,更需經營者從管理思維和法治理念的更深層面,認真矯正認知和務實補齊服務短板。(張玉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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