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活見鬼”!最近有關部門發現,青島龍發熱電廠負責脫硫運轉的鍋爐雖已拆除,但依然能向環保局傳送治污的實時監控數據。
這“鬼”鬧得不小,典型的排污數據造假。企業之所以在監測設備上“動手腳”,就是因為背后有巨大的利益驅動。造假能省多少錢?相關人士透露,一臺脫硫機大概每小時能節省成本不到3萬元。不難想象,制造如此“永不消失”的排污數據,會給企業帶來怎樣可觀的收益。
企業排污數據造假現象屢禁不絕,說到底,還是因為公共監管不力,讓無良企業有空子可鉆。當前,只有強化問責制度,才能遏制這種違法行為。
環境自動監測系統建設作為一項國家工程,要保證在各地順利推行,很顯然,需要相關輔助配套措施。畢竟,這項工程涉及面廣,涉及的行業企業多,各地面對的環境也不盡相同,這就要求,各地在相關制度建設與具體執行方面都能夠不斷完善和落實,這樣才能有效發揮這個系統應有的監管功能,對污染排放起到發現作用。
問題是,對于這項工程,很多地方根本沒有對設備系統進行不定期的抽樣檢查并及時糾錯,也沒能建立污染數據的日常公開制度,對造假行為的處懲力度太輕,根本無法形成應有的威懾力。
比如,“鍋爐拆了,數據還在傳送”,這足以說明平時缺乏對設備系統的抽檢;一邊是排污數據造假讓企業每小時就節省3萬元,一邊是現行法律對改變數據行為只是處罰5萬元,兩廂對比,企業違法成本如此之低,企業選擇謀利就理所當然了。當配套措施和執行力度都嚴重打折,這樣的自動監測系統,自然是形同虛設。
最近,山東省級環保部門對涉及排污數據造假的7人,處以5到15天的行政處罰,也形成一定的警示效應。不久前公布的將于2015年1月1日實施的新環保法,則從制度層面強調,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一切,都對企業是一種警示,讓相關企業吸取教訓,值得期待。
當前,必須完善相關配套制度,不斷加大執法力度,不讓企業排污數據造假現象泛濫成災。為此,就必須從下至上建立問題的發現機制,健全有效的問責制度,踐行嚴格的落實制度,這樣,環境自動監測才不會處于失靈狀態,企業和監管部門才會面對經濟處罰、行政處罰以及刑事處罰的壓力,盡職盡責,讓企業的污染真相被“曬”在陽光下。(單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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