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渾南新區公車改革又出新舉措,通過向國資公司“購買服務”,率先實現政府公務用車服務企業化運營、市場化管理(5月13日《人民日報》)。
從沈陽市渾南新區公車市場化改革模式來看,當然比目前的公車模式要有很大進步,直接減少了80%的公車數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車費用,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避免公眾強烈不滿的公車私用現象。但是,并不代表這種模式就非常的完美。
一方面,公車市場化交由作為國有企業性質的公車公司運營,必然出現兩種情況,一種是虧損,另一種是盈利。假如是虧損,那是不是又要到財政去補貼,這實質上只是在表面上減少公車的運營費用,而增加了公車公司的支出,是拆東墻補西墻的辦法。反之,如果公車公司盈利了,意味著過去使用公車的官員占便宜轉為公車公司的管理者占便宜,得利益。另一方面,公車市場化之后,增加了轎車軟件、GPS,以及成立公車公司等支出,這筆成本支出有沒有算一算。再者,公車使用最大問題是官員享有特權,公車市場化后,如果官員想私用公車,公車公司又如何拒絕,這才是問題所在。
事實上公車改革不必太麻煩,走社會化、市場化道路不必玩這么多花樣,簡簡單單就行。一方面,政府部門應當停止新購公車,逐步淘汰現有的公車,除去執法職能部門之外的黨政部門盡可能只保留一輛機動公車,準備應急使用。另一方面,黨政機關干部外出用車完全選擇市場化、社會化模式,該乘坐公交車的就乘坐公交車,該打的的就打的,實行實報實銷。
(山東 張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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