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加班時間190個小時,中餐和晚飯時間平均不超過15分鐘。在連續一年的持續高強度加班后,33歲的沖模設計工程師劉先軍猝死在東莞市長安鎮的一個出租屋內。記者追蹤采訪發現,超時加班在制造業發達的珠三角地區存在普遍性,一些企業甚至以“加班文化”為企業文化,要求員工“愛崗敬業”。這一職場灰文化在多次“過勞死”事件中被推至輿論焦點。(據2014年4月20日《北京青年報》)
一條活蹦亂跳的年輕生命就這樣嘎然而止了,事件所留給人們的僅僅就是一聲痛惜嗎?顯然不是。血的教訓再次告訴我們,老虎也有打盹的時候,何況人乎?人乃血肉之軀,而非鋼鐵鑄造,堅不可摧。愛護健康,珍惜生命,社會需要“準時下班文化”,以保證和激勵人們時刻不忘勞逸結合,張弛有度,修養生息,鍛煉身體。
身體是工作本錢,員工身心健康是企業生產之基。擁有一批身魄康健、精力旺盛和勞動干勁十足的職工隊伍,也企業最大的財富。當然,導致員工“過勞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工作環境惡劣,生活條件艱苦;醫療條件差,患病不能及時醫治;缺少保健知識,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存在缺少運動、抽煙、喝酒、熬夜等不良生活習慣;飲食無度,陪吃陪喝,暴飲暴食,不能自制,等等,都會嚴重影響他們的身體健康。其中,勞動強度大、工作壓力大、生活不規律、經常加班加點,嚴重透支身體是重要原因。
經驗表明,人體持續工作愈久或強度愈大,疲勞的程度就愈重,消除疲勞的時間也就愈長,日積月累,積勞成疾。有專家指出,適當的壓力可以產生動力,但壓力過大則會產生負面作用。當壓力不斷增加,相當一部分人所感覺到的焦慮,就從一種普遍的情緒體驗,變成精神障礙疾病。工作加班時間過長、勞動強度過重、心理壓力過大,輕則造成勞動者健康受損,重則導致勞動者死亡,這已是不爭的事實。
事實上,從2011年起,“過勞死”已經威脅到一線職工并延伸到白領階層。“過勞死”現象的蔓延,使社會精英、白領階層和企業員工都無一幸免。稍加梳理近年來發生的“過勞死”案例,便會從中發現,超時加班日益成為摧殘勞動者生命健康的主要“元兇”。而一些企業仍然明目張膽地強迫員工加班,甚至變相剝削員工,則是政府監管不力、懲罰太輕、違法成本過低所致。
有報道稱,中國已成為全球工作時間最長的國家之一,人均勞動時間已超過日本和韓國。2012年10月一份報告顯示,我國每年“過勞死”的人數到達60萬,越來越多的勞動者處于“亞健康”狀態。在深圳,伴隨著特區建設的快速發展,當初的創業精英已有近3000人逝去,其逝世平均年齡為51.2歲,比北京知識分子平均壽命還低2.14歲,比全國第二次人口普查廣東省平均壽命76.52歲低25.32歲,青壯年“過勞死”現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
當然,我們不排除有些人加班是自覺自愿的,圖的是多得點勞動報酬,或者是多為企業發展壯大貢獻力量。而更多的加班完全是被迫無奈的,面對企業訂單壓力和用工緊缺的問題,超時加班在制造業發達的珠三角地區存在普遍性。東莞市長安鎮3000余家內外資企業中,“相當大一部分都存在超時加班”,員工每月加班超過四五十個小時的企業并不鮮見。顯然,員工加班是迫于企業生產任務繁重和用工緊缺的沉重壓力,使休息成為一種奢望,讓他們連想都不敢想。
可見,“加班文化”的本質是企業“鼓勵加班”和“變相強迫加班”。在一些企業里,即使把加班看作衡量員工敬業精神乃至工作業績的一個重要標準,但是,一些人加班往往只是為了保住來之不易的謀生飯碗,或者是迫于擔心被孤立的群體壓力,或者基于“準時下班被領導認為不敬業”的畏懼心理,并沒有多少“愛崗敬業”的自覺與真誠。“加班文化”盛行,并非是完全出于員工“愛崗敬業”,而更多的是有關生存與榮譽的外在壓力所致。因此,要嚴厲遏制“加班文化”。
英國科學家貝弗里奇說:“疲勞過度的人是在追逐死亡。”“過勞死”絕非“不足為慮”的“疥癬之疾”,乃是人類健康的大敵,應該引起高度重視,并將其置于與其他疾病(如心臟病、癌癥等)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予以預防。因此,在加大政府監管力度的同時,有必要大力營造“準時下班文化”,鼓勵員工在規定時間高效完成工作,提高勞動效率,而不是加班。即使加班,也應嚴格控制,以便讓他們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學習身體健康預防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參加健身運動,增強體質耐力;定期進行健康普查,排除潛在的生命安全隱患。只有這樣,才能有效減少“過勞死”事件的發生,進而保證企業生產的順利進行和效率的提高。(徐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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