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史上最嚴交規”的公安部123號令實施已一年有余,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近日就123號令實施效果、發現的問題及解決措施等回答了記者提問。針對越來越猖獗的買分賣分現象,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加大對違法圖片的審核力度,核實前來處理違法的駕駛人和違法當事人是否一致,打擊非法中介,遏制買分賣分現象(4月8日《京華時報》)。
隨著“史上最嚴交規”的頒布實施,圍繞著機動車駕駛而來的商機不斷出現。人們看到,開車外出喝酒,為了避免酒駕,市場上出現了代駕公司;而交通違規被記分后,為了避免自己的駕照分滿“畢業”,也催生了買分賣分交易。
不過,代駕行為并不違法,因為從法律的目的看,法律禁止酒駕是為了避免酒駕致禍,花錢雇人開車并未觸犯法規,而是保障交通安全的一種有益做法;但法律規定的記分處罰,是一項管理手段,扣分的目的在于警示司機以規范自身駕駛行為。扣分對象是交通違法者,違反交規被記分,需要行為人自己承擔違法后果,代扣分規避了法律管理措施,屬于受到法律處罰而找人“頂包”行為,因此對買分賣分現象必須遏制,對倒分中介必須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打擊。
法律規定,記分達到12分就要扣留駕駛證并重新學習,因此違規司機不惜花錢買分以避免駕照被扣。駕照買分賣分的存在將記分處罰轉嫁他人,并逃避了可能面臨的進一步懲處,讓駕照累積記分制度的設計初衷無以實現,使得花錢消災、花錢擺平的心理愈發嚴重,不僅損害了法律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也讓機動車駕駛員對交通違規不以為然,無法改正交通陋習,長久來看,駕照買分賣分對交通安全極其有害。
對于買分賣分現象,社會長期呼吁公安機關能夠嚴打嚴查,但迫于技術能力有限等原因,著力遏制代扣分現象一直未能成行。杜絕買分賣分的難點在于對非現場拍到的違法行為圖像比對環節,由于之前道路監控探頭并不能清晰地拍到駕駛員的面貌,扣分交罰款時完全可以以車輛非本人駕駛為由,將記分轉嫁他人。
因此,遏制駕照買分賣分現象,首先要從技術環節著手,通過完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以準確采集駕駛人圖像。目前多地交管部門已使用了高識別視頻探頭記錄交通違規,全國普及之后并加強對處理違法的駕駛人和違法當事人的比對工作,這必將遏制買分賣分現象,讓倒分中介無利可圖。
打擊駕照買分賣分違法行為也要從法律規定上破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頒布之初,并未對代扣分問題作出明確,只是大略地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而且目前相關行政法規中并無準確細化的處罰依據。但法律的應用與實踐的過程,正是法律自身不斷完善的過程,經過了一年多的執法實踐,買分賣分現象愈加常見,并已形成了一條違法產業鏈,因此有必要細化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規范。通過具體的部門規章或法規實施細則,對倒分中介的違法性質、代扣分責任主體、懲罰方式等作出規范,讓嚴打非法中介有規可循。
駕照買分賣分現象,社會反映強烈,對交通安全危害很大,嚴重損害法律的嚴肅性和公平性,對此,公安機關應以零容忍的態度加強對非法倒分中介的打擊力度。同時,通過技術防范、完善法律規范等,從源頭上消除駕照消分、代扣分等違法行為。(馬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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