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一條帖子500元至2000元不等,每月結一次賬,直接通過網上銀行轉錢……公關公司主動出擊搜尋政府、企業負面信息后,再通過相關網站的工作人員進行刪帖,并支付一定費用。在此過程中,多位網站管理人員、傳媒公司負責人、公安民警先后落網。(3月26日《新京報》)
北京警方搗毀一個惡意刪帖的非法組織,抓獲數名“刪帖高手”,特別是個別網警參與其中,令人震驚。事實上,所謂的“刪帖公司”,并非是什么新鮮事物,而是中國互聯網迅猛發展之后的一種“衍生品”。隨著“純真年代”的逝去,互聯網變身為“叢林時代”,各種網站林立,良莠不齊,刪帖公司這朵“惡之花”,更是顯得妖艷迷人。特別是,當互聯網的輿論場,成為各方利益的博弈場,一旦涉及利益糾葛,一些單位和個人,包括商家、甚至個別官員,都有可能成為有償刪帖的幕后推手。
有償刪帖,說穿了就是操縱網媒和輿論,受負面新聞圍困的單位或個人,拿錢“消災”,推動網絡輿論朝對自己有利的方向發展。從某種意義上講,刪除網帖負面信息的做法,與被曝光者惡意收購報紙如出一轍,實質就是操縱輿論,封堵言路。殊不知,有償刪帖,不僅損害了網絡媒體的正當權益,降低了網絡媒體的影響度和公信力,也侵犯了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破壞了公共輿論環境。特別是,刪除涉及打擊“假冒偽劣”和消費維權等信息,使那些不法商家得以規避管理風險、消除負面影響,同時也侵害了消費者的監督權。
然而,既然刪帖公司是一個非法組織,既然有償刪帖是一種違法行為,就應該像北京警方一樣,進行重點打擊。可見,斬斷刪帖公司幕后黑手,鏟除惡意刪帖的現實土壤,本身就是在維護媒體和公眾的信息權、監督權和管理權。更何況,禁止和杜絕惡意刪帖的違法行為,也是打擊網絡犯罪的題中之義。
因此,首先應盡快出臺相應的法律制度,建立網站準入機制和淘汰機制,嚴格規范網站的運營流程、刪帖手續和責任權限,依法約束網絡公司的經營行為,一旦發現問題,應嚴肅查處,直至關閉網站或網絡公司。同時,應建立規范的網絡行業管理協會,加強網站內部的自律與管理,形成有效的內部管理機制和制度規范,防止網站為利所動、為權所用、為黑所控,成為某些利益集團和個人的違法工具。特別是,應強化相關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維權意識,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刪帖者和背后“買家”的法律責任,消除惡意刪帖的負面作用和不利影響。(汪昌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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