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處級干部說,盡管自己家孩子過年也收到不少“叔叔阿姨”的紅包,但他都會要求妻子把賬目記好,超過1000元的,必須想方設法還回去,“一邊收別人的要送還,一邊還要送自己的領導,其實很累很煩,最好上面出個規定,領導子女不許收超過多少數額的紅包,否則視同受賄,剎住這股歪風,大家都清閑。”(2月5日《京華時報》)
傳統意義上的紅包也叫壓歲錢,是過農歷春節時長輩給小孩子用紅紙包裹的錢,包含著長輩對晚輩的美好祝愿。幾乎全國各地都有發紅包的習俗,而紅包,也是小孩子們逢年過節最為期待的東西之一。
但是,不知從幾何時,“紅包”二字已經不是那么單純,而是為污名所累。一提到官員和紅包,公眾的大腦里面立即會浮現這樣一幅畫面:在一個陰暗的、隔絕的房間里,諂媚的行賄者和傲慢的受賄者正在進行著密談,結束之時,行賄者遞給受賄者一份頗有厚度的紅包,然后雙方都開始奸笑……
這個春節,清風吹遍全國,送禮的、請客的人數都大打折扣,即使是有過前科官員也已經不敢再伸出雙手。但是,官員手中的權力,仍然是讓一些人惦念的,為了打通關節,有人還是想盡了一切辦法把自己的“心意”送到官員手中。紅包給腐敗打開了后門,讓錢權交易得到了施展的空間。
行賄者的手一向伸得很長,行賄者的腦子也不是一般的好使。他們想,既然你當官兒的怕事兒不敢收,那我把這錢當做給孩子的壓歲錢送給你,你總沒什么好說的吧。過年過節的,叔叔伯伯給小孩子封個紅包總不是犯法的吧。這樣,官員既避免了直接收受賄賂,又同時收到了“心意”,孩子開心,父母自然也開心。送紅包的、收紅包的小孩家長,都遵從著這樣一種心照不宣的潛規則,雙方都能滿意而歸。
原本是寓意良好的紅包,卻給行賄受賄搭建了避風港,留下了腐敗的生存土壤,真的是讓人難以接受。這個制度的漏洞,有待于政府出臺一些剛性的規定,必須要把人情往來和貪腐劃清界限,否則,行賄受賄就可以借著孩子的雙手來堂而皇之的登上舞臺。
正如那位處級干部所言,“一邊收別人的要送還,一邊還要送自己的領導,其實很累很煩,最好上面出個規定,領導子女不許收超過多少數額的紅包,否則視同受賄,剎住這股歪風,大家都清閑。”不讓孩子收朋友的紅包似乎有些不近人情,如果數額過大,又違背了廉潔自律的準則,真的是難以決斷。若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那行賄者自然是“此路不通”,官員也可以借著法律、制度來嚴詞拒絕,何樂不為?
當然,孩子的壓歲錢只是行賄者的一個招數,他們還有很多穿了馬甲的糖衣炮彈。是廉潔自律、保一世清明,還是墮入深淵、留千古罵名,那還需眾多手握權柄的官員自己思量。(許盡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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