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報道,1月19日,安徽省委書記張寶順在安徽省紀委九屆四次全會上說,安徽將實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財、物、項目等具體事務制度和“末位表態制”。稍早3天,本月16日,國家海洋局黨組成員、紀委書記呂濱也在全國海洋工作會議上提出:黨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財、物”。(1月26日《北京青年報》)
對于“一把手”權利集中這個問題,人們一直都在思考。權利的過于集中,有的時候讓有主管職責的領導成了“配角”,甚至是“擺設”,形成了無所謂民主的“一言堂”的局面,不僅如此,權利集中還導致了對“一把手”手中權力的監督很難取得實效,不少人都走上了違紀違法的不歸路。所以只有理順了權利支出的方式和渠道方能解決這些問題,各地對黨政機關“一把手”進行分權可謂是一個明智的決定。
確實,每個部門、每個領導都應該有其應有的分工,在職位上各司其職,才能夠真正地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運行,這樣既方便政府履行自己的職能,同時也方便了對領導干部的監督。倘若職責重復或空缺,就會造成職能的混亂,而“一把手”的權利集中正是這種混亂的重要誘因。通過對“一把手”進行分權讓職責都回歸到原有的配置,對我國政治發展來說,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
但是這條路可能是不好走的,一帆風順的改革向來不多見,不排除出現下放的權力收不回來的可能,倘若出現了部門或主管領導“自成一家”,那么分權就得不償失了。所以,對于“一把手”權利的分解最為關鍵的是把握好一個度,而且在這個度的身后要有更為細致的制度來監督。
目前,“一把手”權利的過于集中已經嚴重的影響到了我國政治的和諧穩定發展,對“一把手”進行分權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說白了,這就是一場“破冰之旅”,是機遇也是挑戰。對于“一把手”來說,雖然拍板的權力減弱了,但是依然不能對所管轄的工作放松,要認真負責的做好“領導者”。政府更該配合“分權”出臺相應的人財物管理的具體措施、權力運行和問責追究制度,以確保“副職分管、正職監管、集體領導、民主決策”。(龐儼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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