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名為“老外街頭扶摔倒大媽遭訛1800元”的圖片引發網友熱議,而據相關當事人及目擊者核實,該大媽的確被老外撞倒。目擊者稱,老外駕駛無牌摩托車撞人后,用中文辱罵被撞者。原新聞的文字描述中未提及相關事實。(12月4日《北京晨報》)
或許,最終會有更真實的證據證明這起事件的真偽。但并不妨礙我們對于國內“訛人”現象頻繁發生的反思。公眾在看到此前的新聞之時,為什么“一下子”和“第一時間”想到了外國人被訛的可能?概因為國內類似的事情太多太多。在一個整體上公眾輿論并不“同情”“跌倒者”的輿論背景之下,第一時間認為倒地婦女有“訛人嫌疑”實際上不出意料。
一個“新聞”最終成為了“假新聞”,要怪只能怪個別地方和個別人身上確實存在不良問題和現象。“狼來了”喊多了就沒人信了,道德的判斷也是如此,一旦“訛人”的人太多了,即使真有需要幫扶的人倒地了,也沒有認為是真的了。日前國內一些城市多次發生老人跌倒后向旁人大喊“是我自己摔倒的”,就是證明。
任何一個社會不可能完全杜絕社會丑惡現象,對于時不時出現的“訛人事件”,我們還是應抱以理性看待心理。然而,我們在承認社會上總是老好人多、正面價值觀和正面道德終歸是社會主流的同時,對于這類事實上危害社會風氣、妨害社會公德的“訛人”現象絕不應姑息。這一事件被迅速風傳為“訛人”事件,還是信息公開透明度不夠有關,政府職能部門在組織調解、裁判相關事件的時候,應該更多一些透明公開和信息披露,也是避免“瞎調解”和“和稀泥”結果的關鍵。“讓好人得好報,讓壞人受懲處”,我們的社會做得遠遠不夠,一些政府機關和法律執行者做的更是差強人意,這都亟待引起重視和徹底糾治,亟待從法律的機制上對“訛人者”零容忍。(畢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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