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權力磁場”存在一個周期,而法律法規和監督約束刻不容緩。《意見》的頒發使得制度更具針對性和操作性,而現實中也勢必會產生新的利益輸送通道,要切斷這種通道,還需要加大執行和監管的力度。
日前,中組部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一系列新規定:如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后的黨政領導干部到各類企業兼任或擔任各種職務的行為統一規范,經批準在企業兼職的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的數量、年齡、任期等規定,以及干部在企業兼職期間的履職、領薪等事項,填補了此前的政策空白和制度縫隙,被視為近年來又一次扎緊管理官員的制度“籬笆”。
自2004年中央下發相關文件,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進行清理以后,近十年來,從嚴管理干部、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和反腐倡廉建設的精神原則一直沒有改變,以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來保證領導干部從業行為的逐步規范的做法也一直沒有改變。由于現實的復雜性,制度約束力時有減弱,一些不良情況屢屢反彈,《意見》針對實際情況對現行制度的修訂和細化,顯得十分必要。
有觀點認為,領導干部對本部門本行業的情況比較熟悉,在實際工作中積累了豐富經驗,退休后去企業任職、幫助企業發展,也可算是發揮余熱。而公眾的廣泛不滿主要在于領導干部的違規任職、兩頭獲取高薪乃至腐敗擴大化上,這也正是中央屢次嚴肅處理違規任職干部的原因所在。前者論及的是偶然效率問題,后者擔心的是必然公平問題。顯然,在從嚴治黨、堅決反腐原則面前,不能給違規、不公行為留有余地。
領導干部去企業兼職任職,其“余熱”價值何在?隔行如隔山,當官從政的經驗恐怕難以簡單移植到企業經營發展當中去。說白了,這是一種信息優勢、人脈優勢,而這些“資源”,恐怕才是企業愿意高薪聘用官員的真正意圖。
長期以來,地方政府部門權限逐步擴大。一些官員在任時好當“一把手”,離退后“權力磁場”仍在,其裙帶關系和利益關聯在官場是清正廉潔的大敵,轉任到商場,帶去的也是有害資源。利用職權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的只能是不正當利益,嚴重干擾市場秩序。如此的官商關系必須扭轉。
有調查顯示,卸任官員“再就業”主要有進入高校擔任領導或兼職教授、去具有官方背景的協會或基金會任職、在相關業務領域的企業任職等,而其造成的負面影響,最主要的便是加重高校、社會組織和企業的行政化程度,長期受到社會詬病。這類詬病,有很大一部分最終指向政府職能定位與運行模式。高校、社會組織和企業“去行政化”步履艱難卻勢在必行,政府正確定位、轉變職能更是重中之重。如果定位、分工明確,職能、責任清晰,政府由管理型變為服務型,官員手中的權力就留不下多少尋租的價值,領導干部到企業任職可能帶來的作風、經濟問題也有了從源頭上清理的可能。
消除“權力磁場”存在一個周期,而法律法規和監督約束刻不容緩。《意見》的頒發使得制度更具針對性和操作性,而現實中也勢必會產生新的“鉆空子”方法和新的利益輸送通道,要切斷這種通道,還需要加大執行和監管的力度才行。(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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