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16日),一份“平陽副縣長周慧辭職感言”在網上被頻繁轉發,38歲官居副縣長,這位年輕干部的辭官之舉引發熱議。(7月16日 人民網)
在我們的中國政壇,38歲能夠坐到副縣長的職位,實屬不易,也可以看到他過人的才華和能力。可是就當大家對這位年輕干部報以希望的時候,他選擇了辭職,消息一出,立刻引起激烈的討論。有人替他惋惜,有人覺得他辜負國家的培養,當然也有人覺得他這是“畏罪潛逃”,反正是說什么的都有。
筆者認為,我們在面對這樣問題時,無需大驚小怪,就像咱們的當事人所說的一樣,“這一次辭職,只不過是換了一個工作。”其實,也是。作為我們普通人,我們可以隨意換工作,為什么官員干部不可以呢?離開政壇或許在別人看來是一種“自毀前程”的做法,可是若是自己不適合這份工作,為什么不可以去找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呢?要說在公職隊伍里可以為人民群眾服務,誰又能說在其他崗位就不能為社會做出貢獻、創造財富了呢?
我們不能因為人家是國家干部就戴著有色眼鏡去看人家,不能因為人身處政壇就剝奪他們選擇自由的機會,更不能因為人家要辭職就要把“畏罪潛逃”的罪名強加于人。若是他真是存在問題,相信組織會調查清楚,也會給大家一個合理解釋,對于這一點,我們國家和政府會做出合理的判斷。公務員這個職業,雖然肩負黨的使命和責任,共產黨員有義務為老百姓謀福造利,可是公務員也是人,也需要有自己的發展空間和自由選擇,不論從哪個角度來說,對于他們的辭職我們不能多加評論,更不能妄下定論。
所以說呢,對于副縣長的辭職,我們無需大驚小怪。讓他得到他想要的自由,掌控他想要的生活,也能從側面彰顯我們和諧社會寬容的特色。(郝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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