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最近報道,增加繳費年限可能替代延遲退休,成為養老制度改革的選擇方案。延遲退休的效果是增加繳費年限、減少養老金的發放,增加繳費年限必然導致延長工作時間,兩者唯一的區別是,延遲退休當即觸發眾怒,增加繳費年限要隱蔽得多。
在《莊子·齊物論》記載的寓言中,猴子一天得到7顆橡樹果實的結果沒有改變,卻不滿足于朝三暮四,而樂聞朝四暮三。延遲退休與增加繳費年限就是朝三暮四與朝四暮三的關系。
延遲退休可能是繳納時間延長了10年或者5年,領取養老金時間減少10年或5年;增加繳費年限,繳費最低年限可能從目前的15年延長到20年以上,才能領取到基本養老金,也就是多繳納5到10年。考慮到工作時間大體相近,繳納費用一致,因此,延遲退休與延長最低繳費年限沒有本質區別。
養老待遇不公、個人賬戶空轉、養老金缺口,決定了完全依靠政府養老不現實。無論是延遲退休,還是增加繳費年限,都是解決養老困境的國際慣例。但發達社會的慣例不是憑空而來,而是有基本制度支撐,主要是正確的激勵機制與自主選擇機制,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正確激勵機制的前提是,多繳費者、多工作者享受更高的養老福利。政府鼓勵個人延遲退休,暫時不領取養老金,但到時可以增加替代率,多領養老金。以美國聯邦政府機構為例,工齡越長,退休金與工資的比率就越高,這種替代率的不同就是最直接的激勵,很多人為了最高80%的替代率而拼命工作滿30年。
美國有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明確規定,但沒有統一的法定退休年齡,由個人根據自身經濟情況進行選擇。如果經濟狀況很好,可以選擇提前退休過悠游歲月;如果經濟情況不佳,就會自覺加長工作年限。筆者親眼見到這樣的例子有不少。
由于經濟情況不佳,美國的退休年齡基本是在延遲。根據美國勞工部的數據,2010年65到69歲美國人有31.5%的仍在工作,比1990年增加10.5%;甚至還有18%的美國人70到74歲仍在工作。之所以沒有看到哪個美國人因為不公平而大叫大嚷,是因為政府礙于資金所限改變了激勵機制,鼓勵人們延長工作時間、增加繳費數量,而美國人對此也認賬。
美國人65歲領取的是基本養老金,此外還有401K之類的投資賬戶以及養老儲蓄賬戶、商業保險等。我國主要靠退休工資及個人的儲蓄、投資、保險,在投資與保險方面還缺乏稅收等方面的優惠。
按照當前中國老年人的數量以及社會提供的養老設施、醫療等方面的支撐,基本只能做到讓退休官員有尊嚴地生活,大多數普通民眾必須靠自己明智的投資,還有兒女的孝心,才能過上有尊嚴的生活。當然,一有頭疼腦熱需要進駐好醫院,需要好的養老設施,尊嚴立刻被撕裂。
養老金未來缺口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即使政府建立正確的激勵機制也無法完全解決缺口難題。在遙遠的將來,國人養老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自給自足,豐衣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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