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21世紀教育研究院發布《中國在家上學研究報告(2013)》稱:如今,在中國大陸約有1.8萬學生“叛逃”學校,選擇“在家上學”,多數家庭主要由母親負責孩子的在家學習。在家上學的孩子主要處于小學階段,大多數家庭不認同學校的教育理念。(8月25日《北京晨報》)
國外也有在家上學的現象。比如上世紀70年代初,當在家上學運動在美國剛剛出現時,只有2000名支持者,到2003年達到110萬,占5500多萬學齡人口的2.2%。
國內“在家上學”并不符合我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而在家上學在國外已經有著合法身份。也許正是由于法律上的不認可,才導致了公眾對這個群體的忽略。這種忽略不利于學生的權利保障,一者,在有些國家孩子盡管在家里上學,但是法律規定其父母必須獲得教師資格證,能夠確保學生教育的質量。除此外,還規定其父母要采用認可的教材,定期向學校報告教學情況等,以此保障學生受教育的權利得到落實。而在我國,不上學的這個群體則處于“無人管”的階段。
二者,調研報告顯示,家庭選擇在家上學的前五位原因依次是:“不認同學校的教育理念”(54.19%)、“學校教學進度過慢”(9.50%)、“孩子在學校沒有得到充分尊重”(7.26%)、“孩子厭倦學校生活”(6.07%)等。其中有四項都與學校有著密切關系。此外,調查顯示選擇高中畢業后讓自己孩子出國上學的最多。這兩點也顯示教育深層改革,提供多元的教育供選擇的必要性。
教育專家楊東平教授曾說:“在家上學、私立教育都是對公立教育單一教育模式的豐富和補充,從而增加教育的多樣性、選擇性。”而為了切實順應教育的多元化發展,保障這部分學生的切身利益,通過教育立法的方式進行許可和規范就顯得十分必要。也正如專家所言,教育多元化有益于消除應試教育,也符合素質教育的本義。(劉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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