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鄉扶貧卻去了夜總會,還被司機拍下了與陪酒小姐的不雅照,這成為了廣州市某局副局長陳剛(化名)的噩夢。他的司機匡某在離職后以此接二連三地攜不雅照勒索錢財。最終,陳剛忍無可忍主動將此事報告單位并報警。記者日前了解到,陳剛的司機匡某于去年因敲詐勒索罪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6月18日 《廣州日報》)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敲詐,敲詐的是誰,敲詐事實一旦成立,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對于這種顯而易見的結果,記者卻不惜筆墨,報道得十分詳盡,生怕別人想象有誤;可對那位副局長卻是惜墨如金,不僅對連其姓啥名誰都簡化,連具體局名都一“某”代過,更別說交代最后具體遭啥處分了。
這樣的報道處理顯然背離了公眾的意愿。這位副局長不僅涉嫌調戲陪酒小姐,更有意味的是居然是趁下鄉扶貧之際行此不雅之舉,可想而知平時的做派會奢靡到何種程度。對這種違背職業道德的干部應該徹底曝光,讓相關部門以此為線索,深入調查,嚴厲處分,以儆效尤。新聞媒體為何反倒為其打掩護呢?
所以,我們迫切想知道這位被敲詐的副局長到底為何方神圣,相關部門對其具體作了怎樣的處分。不能只讓有問題的司機受到法律嚴肅制裁,而讓同樣有問題的副局長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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