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榜獨立、公正、客觀的紅會社會監督委員會能否有效地監督中國紅十字會?據了解,目前的紅監會成員中至少有3位委員與紅會之間存在利益交換,或通過商業機構的商業合作,或通過公益平臺形成捐贈與受捐的紐帶。更有資料顯示,紅會的2000萬元賑災捐款流向紅監會委員所辦研究院。(詳見今日《河南商報》A16版)
時至今日,任何人、任何事,只要與中國紅十字會沾邊,似乎都會挑動公眾敏感的神經。大腕云集的紅監會,走的是“紅會救贖”路線,獨立、公開、透明,是它的生存邏輯,可事實并非如此。
紅監會到底有沒有身染“紅毒”?終于在運作一段時間后被真相大起底。譬如王永為公眾所知的身份是紅監會委員,而他的另一個身份,則是品牌中國產業聯盟的秘書長。他以秘書長身份授予被監督人——紅會常務副會長趙白鴿“2013年中國十大品牌女性”稱號。又譬如2013年,紅會發布《汶川地震災區博愛家園項目終期自評調查報告》。此“自評報告”由紅會委托零點公司所做,零點公司的老總竟然是紅監會委員袁岳。再譬如,2008年汶川地震后,紅會募集的數千萬元賑災捐款被投入“北師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該公益研究院已改稱“北師大中國公益研究院”,而院長王振耀也被聘為紅監會委員……摻雜著明顯利益輸送關系與利益交換嫌疑的身份錯位,這樣的紅監會在邏輯上又剩下幾分公信力?
紅會的所有癥結,歸咎到最后,其實就是兩個簡單的問題:一是善款哪里來,二是善款哪里去。前者對應于“逼捐索捐”等詭異現實,后者影射著開支無序的混沌歷史。紅監會與紅會在“重查郭美美事件”上的曖昧、猶疑,本就是一出耐人尋味的“大戲”。背后糾結的不僅是敢不敢、能不能、愿不愿的老故事,更直接將紅監會的前世今生“拔出蘿卜帶出泥”。
這能怪紅監會嗎?紅監會委員也是人,是人就脫不了七情六欲。生意人有生意人的算盤、經濟人有經濟人的主意。選人不當、程序瑕疵,這不是人的問題,而是制度的問題。這個道理并不復雜:當年的紅監會匆忙上馬,“吃飯”的關系厘清了嗎?人員安排斟酌過了嗎?章程制度經得起拷問嗎……
有一點是肯定的,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就像業內人士所言,紅監會委員應避免與紅會合作,哪怕是純粹的公益性合作,因為容易有利益牽連,會對其監督帶來不公正判斷。如果明晃晃的經濟業務與榮譽信用都不能撇清干系,紅監會何以立命安身呢?看起來,紅會“麻煩”不斷。但這樣的“麻煩”,說到底究竟又是誰的不檢點? (媒體人 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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