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電的”(即電動摩托車)有多少?很難計算,這個暗長的團體已成街頭一景。對它,有人反感,嫌太混亂,有安全隱患,也有人覺得它可以有效緩解出行難。5月22日晚,鄭州市交警五大隊民警、微博達人楊華民,發(fā)布一條開始對花園路與農業(yè)路交叉口“電的”管理處罰的微博,引發(fā)網友熱議。(據《大河報》報道)
有需求就會有市場。在城市公共交通不完善無法滿足市民出行便捷的需求下,“電的”無形中彌補了這個市場的缺口,但是,它一定會隨著城市公共交通設施的進步和發(fā)展而逐步退出市場。
不可否認,時下鄭州“電的”的運營模式是毫無秩序的“游擊隊”,由于人員素質的參差不齊,存在亂停車、闖紅燈、搶占機動車道等等現(xiàn)象,同時也反映了鄭州交通管理部門對弱勢群體的“包容”之心。
凡是有能耐的人,誰會整天吆喝著嗓門騎著“電的”拉客呢?他們都是為了養(yǎng)家糊口,一旦全部取締了,這些開“電的”的弱勢群體該如何生活?更重要的是,“電的”被取締之后,誰又來幫助市民回家完成“最后一公里”的便捷呢?
綜上所述,與其取締“電的”,不如規(guī)范其運營行為,把“游擊隊”整合為“正規(guī)軍”——比如把這些“電的”統(tǒng)一由出租車公司或政府相關部門收編,然后采用統(tǒng)一的運營模式從地下轉到地上正大光明地營運,同時制定嚴格的管理制度和獎懲細則,以此來約束規(guī)范“電的”經營行為,在不給社會造成新負擔的情況下,又可解決“電的”司機各自為政的混亂局面。?。ǐI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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