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身穿印有包青天圖案的T恤,抬著龍頭、虎頭、狗頭三口鍘刀到檢察院門前控訴涉貪村主任。檢方迅速查明,2011年,中牟縣小朱村原村主任劉某利用職務便利,騙取了國家補償款85284元。嫌疑人劉某已被檢方批捕。(5月22日《大河報》)
終于把村貪拉下馬,村民們一定感到很欣慰。但欣慰之余又有疑問:假如村民不到縣檢察院門口秀行為藝術,縣主要領導會高度重視,進而迅速將劉某查辦嗎?
2011年就已貪污的劉某,村民如今才將其扳倒,可以想象,村民鬧出“抬鍘刀”控訴的大動靜背后有萬般無奈。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的基層法治生態在此畢露無遺。
因此,無論是“包青天T恤”,還是三口鍘刀,都是被逼出來的,這其實也是一種“逼宮”。村民控訴劉某的貪腐行為,實質也是在控訴有關部門懶作為、不作為的散漫作風、不正之風。鬧得動靜越大,有關方面也就無法推脫、回避,類似的“成功”個案越多,越不值得我們歡呼。(市民 范子軍)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