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多地表示將試行公務員聘任制,人社部部長尹蔚民此前表示,人社部正就公務員聘任制制定相應辦法,正在全國范圍內試點。有專家表示,公務員聘任制的大范圍推行阻力則來自于公務員終身制傳統過于根深蒂固,預計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將是發展重點。(5月20日《京華時報》
公務員聘任制是相對委任制而言的。聘任制突出了契約管理的便利性和因崗位需要的專業性。其彈性和靈活性能破除公務員終身制的弊端,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水平。公務員聘任制契合了現代政府管理社會的需要,是不可阻擋的趨勢。因此,各地開始推行試點,有理由寄予厚望。
但是,公務員聘任制絕不是簡單的人事制度改革,而是公共管理模式與社會職業選擇變革的多重命題。一方面,激活政府公共管理效能是公務員聘任制的要義。聘任制公務員的專業與技術特長,應能在公共管理中得到展現,其能力理應得到必要的釋放。雖然聘任制可以突破選材的瓶頸,但是沒有相應的制度環境做配套,聘任制公務員除了身份特征之外,恐怕與委任制公務員沒有什么區別。
另一方面,聘任制公務員是一種職業。如何在委任制與聘任制之間找到可融合、相協調的機制顯得尤其重要。特別是聘任制從某種意義上是“政府的勞務外包”,聘任制公務員很容易在公務員隊伍中處于“二等公民”的尷尬地位。
因而,希望聘任制打破公務員終身制,需要從福利待遇與政治地位上賦予聘任制公務員有利的激勵機制。如不同于公務員職級的工資結構、有效并軌的養老保障、聘任制與委任制之間的暢通通道等。此外需要加強對委任制公務員的約束,一是規范權力制約與收入分配,二是增強委任制公務員的履職壓力,防范終身制的惰性,杜絕終身制的傲慢。
總之,公務員聘任制試點是一項系統工程,需木須蟲要改良其生存的土壤。穩步推行公務員制度改革,需要在穩定中追求彈性,在法治下運用契約,靠制度來保障,用人性化來丈量。(公務員 木須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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