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河南漯河市民發現,顏色發黑、味道腥臭的澧河一夜之間竟戲劇性地變清澈了。原來,當地有關政府接到反映后,緊急從上游燕山水庫購買了500萬方清水“洗”去了污染。
表面上看,當地政府并無不妥,用納稅人的錢買水改善納稅人的飲水質量合乎邏輯,這種雷厲風行的作風似乎還應該叫好。但問題是,澧河污染的始作俑者、監管不力者是不是也應該“買單”呢?地方政府一邊回應說,經檢測,澧河水質符合國家標準,沒有發現工業污染源,一邊緊鑼密鼓地導演了污水一夜變清水的“戲劇”。這里面,“神馬”是“神馬”呢?
如果說地方政府有意包庇污染企業,似乎難以置信。姑且揣測一下當地政府的心理,無非是政府的臉面要緊、干部的“烏紗帽”要緊、地方的“GDP”要緊。殊不知,從源頭上、監管上治理污染最要緊,從觀念上、作為上造福一方百姓最要緊。地方政府買來的不是水,買來的是一塊“遮羞布”。用納稅人的錢來“遮羞”,不追責、不問責,客觀上縱容了污染行為,只怕是將來會不斷地蒙羞。于此,“澧何污染”不能一“洗”了之。
污染治理是一個系統、復雜、長期的工程,往往成為地方政府“干打雷不下雨”的“撂荒地”。在“GDP”論英雄的風氣下,“綠色官員”的上升通道并不暢通,相反,“只領風騷三五年”的自私觀念、“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短期行為,甚至離任后哪怕污水橫流的不負責態度則相當有“市場”。領導干部個人的“理性”選擇不可避免導致了集體的非理性。一邊治理一邊污染、越治理越污染的現象不斷上演的癥結就在這里。
美麗中國,不是“夢”出來,而是“治”出來的。“澧何污染”尚且可以人為來“洗”,那“華北霧霾”呢?如果不是“北風”那個吹,又當如何?同理,政府形象不但要“樹”在老百姓的眼里,也要“樹”在老百姓的心里。 (河南電臺評論員 金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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