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P供圖
近日,香港明星成龍發微博,表示打算將自己20年前購買的十棟安徽古建筑中的四棟,捐贈給新加坡的一所高校,引起了廣泛的討論。
和很多網友一樣,我個人也希望將這4棟古建筑留在國內并好好保護起來。但這事也引發很多思考,如何在制度和行動上有更為有效的規定和措施,形成舉國上下自覺呵護民間文化遺產的氛圍和共識,否則,我們的民間文物,也許還會流失海外,即使不流失海外,也會不斷地因為缺乏保護意識、措施而不斷消逝在歲月的風風雨雨之中。
20多年前,我曾經在德國國家圖書館面對在1949年前被西方人士帶回的數千卷珍貴的東巴經而感到痛心疾首,悲嘆故鄉文物飄零國外。可同時,看到德國國家圖書館能將這些象形文古籍視如珍寶,呵護備至,心里又有一種辛酸的欣慰,畢竟,這筆中國的文化遺產還存活世間,我們還可以通過適當的途徑把它復制回來進行整理研究,就如流散國外的敦煌古卷那樣。
我也曾經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目睹昆明老街武城路、長春路被拆除,不少年代久遠、雕刻精致的民居被拆得一片狼藉,被隨意踩踏;我也目睹了不少村鎮建造精致、雕梁畫棟的很多老建筑,被輕易地拆除而代之以滿墻明晃晃瓷磚的建筑垃圾。
很多事實表明,在目前有的地方的拆遷和重建中,很多有文物價值的古建筑被野蠻拆除的事件還在不斷發生。我覺得,如果我們不在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上形成各級政府的共識和國民意識,不出臺更多切實可行的保護條例和實施細則,很多民間的歷史文化遺產還會不斷地消失。
所以,當我們在痛心疾首地譴責外捐國家文物或有價值的文化遺產之時,更應該深思我們怎樣來珍惜和呵護還在不斷消失的各種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包括那些因達不到規定“級別”而未被列入《國家文物保護法》保護對象的民間文化遺產,用不是一紙空文而是真正起作用的法律法規,用違法必究的問責制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保護我國還在不斷消失的歷史文化遺產,讓手頭有像成龍先生那樣珍貴文物或民俗文化器物的人士,能夠對祖國的文化遺產保護有足夠的信任,進而愿意將他們的收藏留在國內或捐贈給相關文化機構。
(楊福泉 云南省社會科學院副院長、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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