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對煤礦的龐大投資和收益而言,“人命高于一切”仍未成為所有礦企負責人心中的準則。
3月29日和4月1日,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的通化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八寶煤礦連續發生兩起瓦斯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6人受傷,11人失蹤。一位參與救援討論的工作人員稱,責任人為保住18億元的投資,沒有經請示和制定科學周密的方案擅自下井救援,導致了第二次的爆炸事故(據4月3日《新京報》)。
雖然這幾年來,在各種礦難中,“人命”的價值正在提升——礦工死于礦難,家屬能拿到數十萬的賠償,但相對煤礦的龐大投資和收益而言,“人命高于一切”仍未成為所有礦企負責人心中的準則。
幾十名高層領導和技術工程人員被困,沒有請示上級管理部門,沒有組織專家對各種風險作出評估,沒有制定科學周密的方案,八寶煤礦相關負責人就急忙作出排險救人的決定。很顯然,在這些領導眼里,礦難處置首要考慮的,是經濟效益。也許正如那位工作人員所說,“18億元的投資啊,就怕徹底廢了,急著下去趕快處理好。”在經濟利益面前,人命只不過是附屬品,是用來賭博的籌碼。
然而,這樣一個企業,竟然被相關部門評定為全國首批十家“煤礦安全文化示范企業”之一。確實,八寶煤礦硬件裝備高度現代化,采煤、掘進機械化程度達到100%。但現代化就未必一定帶來“安全文化”,甚至相反,它可能造成一種盲目的自信,認為自己裝備好技術員多,就輕視風險。據工作人員介紹,這次事故中,主要決策者并非都是專業人士,對決策缺乏科學準確理解和研究判斷。可見這種盲目自信,到了何種地步。
“保礦”壓過“保人”,造成慘重的生命代價,八寶煤礦負責人難辭其咎,據悉,包括通化礦業公司副總經理、八寶煤礦礦長等多名責任人,正在接受調查處理。不過,當地政府部門及其官員,是否同樣要反思,并受到問責呢?
按吉林省有關部門要求,類似事件,必須先等專家組提出明確意見和方案后再行動。那么,3月29日第一次事故到4月1日二次事故,整整三天時間內,省市相關部門做了些什么,有沒有派人到八寶煤礦控制現場,組織救援?如果有,那么八寶煤礦怎可能擅作主張,倉促救援?相關部門和官員是否存在失職瀆職?
“保礦”也許不是相關企業單方的想法,據了解,八寶煤礦在江源區是首屈一指的大型國有企業,圍繞這一企業成立的八寶工業園里,一批電廠、洗煤廠紛紛落戶,目前總投資已達幾十億元。是否正是因為經濟利益的考量,當地政府才對八寶煤礦事故處理反應遲緩,對企業倉促救援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人命關天之際,地方政府的責任與角色在哪,這是需進一步調查并解答的疑問。
礦難用血的教訓說明,光有現代化設備,沒有現代化的制度,沒有科學決策的保障機制,就不可能有現代化管理。要想讓“安全”成為礦企自上而下人人恪守的信念,讓人命高于機器,人命高于財富,人命高于一切,必須在改造企業決策機制,強化政府監管責任上拿出更有力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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