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江蘇省血液中心主任孫俊稱,該省血液緊張的局面在3月份都無法得到緩解。由于血液供應缺口大,南京一家大醫院一天內停開了17臺擇期手術。據其介紹,江蘇即將出臺規定,單位如要申報文明單位,其無償獻血率須達到18%。(3月17日《現代快報》)
說起供血緊張,以前一般只出現在春節、暑假等假期時間,而這幾年,供血緊張的情況,已不限于節假日。很明顯,這種“常態化”的出現,與國人鮮血率不高緊密聯系。世界衛生組織指出,一個國家為了維持足夠的血液供給,需要1%-3%的人口參與獻血。而據統計,我國2011年人口獻血率只有0.9%。低于世界高收入國家的4.54%和中等收入國家的1.01%。
也正是在此語境下,時常曝出一些醫院因血液供應缺口大暫停部分手術。但事實上,我們的社會從來就不缺少善心,也不缺少捐獻的熱情,最稀缺的是安全、高效的捐贈渠道和公開、透明的善款使用保證制度——溫州動車事故發生后,廣大市民連夜排隊獻血就是最好明證。眼下,很多地方遭遇血荒,表面的直接的原因固然是公民獻血不夠積極,但深層次原因則是社會信任缺乏。在“用血澆花”“無償獻血高價用血”“獻血后感染疾病”等多個事件的相繼爆出,傷害了公民的獻血熱情,這與郭美美事件之后各地紅十字會受捐額銳減,是一個道理。
正因如此,通過與評優掛鉤綁架人們去獻血,很難取得預期效果。要知道,早在前年北京市衛生局就規定,在推動團體獻血量與地區精神文明考核相掛鉤工作的同時,無償獻血情況也將作為高校師生評優考核指標。然而,北京“血荒”并未因此得到根本緩解。原因很簡單,《獻血法》明確規定: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如果將獻血情況與單位評優考核掛鉤(單位很可能通過一些手段強迫員工去獻血),既違法,又違背了自愿原則。
說到底,無償獻血是一項慈善公益活動,而慈善的本質是公民的自發行為,非自愿的慈善,則背離慈善本意。將獻血情況與文明單位評優掛鉤,無益于從根本上解決“血荒”,反而可能異化無償獻血這一愛心活動,它容易導致兩種極端,一是部分人產生逆反心理,更加堅定不獻血;二是一部人為了評優,不顧個人身體狀況,非自愿地參與獻血——事實上,獻血對象也有著特定群體,并非所有人都適合獻血,如果一個人因為身體原因無法參與獻血,最終卻因此而影響其評優,這顯然也有悖公平。
從根子上解決“血荒”,關鍵是要保障獻血用血的信息暢通透明。例如,獻血和用血的各項成本以及所涉各個環節的全程透明,并盡量體現其公益屬性。唯有如此,才能打消公眾焦慮,讓公眾放心地獻愛心。此外,為鼓勵廣大公民積極獻血也需要一些技術支持,例如針對街頭獻血,可以設立一些比較固定的獻血屋,改善獻血環境,不能讓人們獻血熱情因為天熱、刮風下雨等天氣因素而受到影響。(鄧子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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