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3·15曝光華潤集團深圳建樓使用大量海砂,海砂中超標的氯離子將嚴重腐蝕建筑中的鋼筋甚至倒塌,目前樓房樓板開裂、墻體裂縫等問題嚴重,每逢雨天滲水不止。這樣的“海砂危樓”在深圳比比皆是,無良開發商之所以選擇“海砂”做建筑混凝土,是因為它可以節省一半的成本。(3月14日央視)
道理并不復雜,海砂不是不能用,但就像食品添加劑一樣,關鍵看怎么用。按照建設部2004年9月發布的《關于嚴格建筑用海砂管理的意見》規定,海砂必須經過凈化處理,滿足要求后方可用于配制混凝土。對鋼筋混凝土,海砂中氯離子含量不應大于0.06%。若必須使用海砂時,則應經淡水沖洗,其氯離子含量不得大于0.02%。如果建筑用海砂不符合國家的強制標準,超標的氯離子含量將嚴重腐蝕建筑中的鋼筋,樓塌人亡的隱患不可不防。商人逐利的算盤也很簡單:一立方河沙的價格最低也要165元,不需要沖洗的海砂價格只要30多元,高額的差價,于工程項目來說,就是巨大的“建設成本”。
市場亂象并不奇怪,逐利之下各有各的伎倆,問題在于:一者,據報道“不論是砂場還是攪拌站,建筑使用海砂已經是一個公開的秘密”,那么,工程監理或質量監管部門何以作壁上觀?二者,“海砂用于建筑,不僅深圳普遍,事實上整個珠三角地區現在都有使用”——推而廣之,在這個潛規則的背后,究竟還有多少建筑領域的貓膩亟待“3·15”掀開蓋頭?三者,在房價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商品房建設如此“聚沙壘塔”,這不僅是“要錢”,更是“要命”,行業自律與底線責任何在?
道德譴責是乏力的,監管究責看似也是法不責眾的,當下的癥結是:面對海砂建房造成的安全隱患,誰來埋單?樓板開裂、墻體裂縫,至少是需要修補的,開發商會以“質保期已過”為由推托嗎?一旦發生建筑事故,賠償責任能清晰到位嗎?一句話,真相水落石出之后,“百尺危樓”誰人管?(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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