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一項調查顯示,一些地方政府在采購辦公用品過程中,近80%的辦公用品價格高于市場價格1.5倍,有的甚至高于市場價6倍~37倍。這是社科院所屬機構在調查了廣東、黑龍江、江西、福建四省共計11萬多件辦公用品后得出的數字。>>>新聞細讀
調查還顯示,高于市場平均價的商品,占全部商品總件數的79.86%。眾多的高價商品必然帶來巨大的采購預算,增加了行政成本的同時也造成了浪費的現象。而拿著公家的錢四處采購,“買貴不買對”的背后可能存在違規操作、相關人員吃拿回扣的利益鏈條。可見,解決我國一些地方政府的采購“高貴”之困是實現勤儉節約、明政清廉的必由之徑。筆者認為,在實際操作中應做好“三管”。
完善制度,管好審批規范。有關部門應及時出臺相關政策措施,不斷完善政府采購制度機制。針對采購過程中的漏洞,勤打“補丁”,加強對采購全過程的審批和監管,堅決制止違規操作等現象并對高價采購嚴厲處罰,規范程序,破解采購“潛規則”。
全面公開,管實招標競投。利用網絡媒介,對政府采購項目實施網上招標競投,完善價格評定體系,使政府采購的商品價格接受市場平均價格的比對,幫助政府作出合理選擇。加大對政府采購商品價格和數量的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強化監督,管牢舉報投訴。實施好政府采購有助于政府節約行政成本,而實施不當則可能導致腐敗。近年來,群眾對政府高昂的采購價格關注不淺,所以應該加強對社會輿論的關注,接受群眾監督,合理利用網絡曝光信息和群眾的舉報投訴,嚴厲查處違規采購的行為。(任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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