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人在城里,名字卻赫然出現在數十公里外聯點駐村簽到本上;厚厚三本“民情筆記”,全由基層干部代寫。2月28日,記者在跟隨湖南長沙有關部門督查暗訪時,就碰到了這樣一件咄咄怪事。(3月1日新華網)
簽到是假的,“民情筆記”是假的,長期脫產駐村是假的,這種“假下鄉”折射出了很多真問題,既糊弄群眾,也糊弄有關部門。對此,我們必須深刻反思和高度警惕。
長沙市委要求,干部下基層要做到“找得到人、辦得好事、解得了難、交得了心”。要落實這樣的要求,脫產駐村的干部就該深入到群眾中間,了解農村的實際,了解群眾的喜怒哀樂,幫助群眾解決困難,幫助群眾謀發展。在程序上,干部必須一絲不茍地履行下鄉的步驟,遵守下鄉的時間要求,完成“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下鄉干部只有保質保量地完成了程序上的義務,才能夠取得實質的效果。
干部下鄉,絕不僅是出點錢、辦點事這么簡單。干部下鄉應該是責任的下鄉,是感情的下鄉,是作風的下鄉,干部下鄉不僅要為群眾服務辦實事,還要進一步拉近和群眾的距離,進一步轉變作風。只是出點錢或辦點事的下鄉、或者只在有關部門檢查驗收時才做個樣子的下鄉是形式主義的下鄉,這樣反而會讓群眾產生疏遠感;對干部作風建設產生負面影響,傷害黨和政府的形象與公信力。
很多地方都在開展干部下鄉活動,很多干部都在脫產駐村,我們不知道,其中有多少下鄉是糊弄人的“假下鄉”,有多少干部在簽假到、值假班、寫假“民情筆記”……希望各地有關部門下定決心,建立健全科學的監督保障機制,嚴格考核,對“假下鄉”的干部嚴肅問責。這樣,干部下鄉活動的“合格率”才能達到一個令群眾滿意的標準。 (李英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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