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對貪腐意見很大,中央對反腐決心也很大。在這樣的情況下,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讓“裸官”賠了夫人又折兵,可謂正當其時,也正有其效。
近年來,“裸官”成了流行詞,也成了反腐新“爆點”。王岐山在第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工作報告中,也提到這一問題。他強調(diào),要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管理和監(jiān)督。
雖然“裸官”不一定就是“外逃預備隊”,但客觀上說,這樣的官員也確實有較大的貪腐動機和貪腐空間。一來,家屬在國外,轉移非法所得更容易,也更不容易被追查;二來,東窗事發(fā)之時,或是“金盆洗手”之后,“裸官”也更容易出逃國外,畢竟有“海外關系”;三來,家屬出國了,對于“裸官”而言,也少了后顧之憂,更敢“放開手腳干一場”。各種因素疊加,導致官員愿意利用手中的權力、資源,把家屬送到國外。
如果只是少數(shù),“裸官”也屬正常。畢竟,在一個全球化的時代,個人有跨境遷徙的權利,甚至有選擇國籍的自由。但是,社科院2008年的《法治藍皮書》調(diào)查顯示,46.7%的公職人員認為其子女可以擁有外國國籍或永久居留權,其中省部級、司局級、縣處級均超過半數(shù)。如果真如專家披露,中國已有118萬左右“裸官”,那么,這種群體性的選擇,即便不是要為貪腐找后路,也顯示出這一群體對未來的不確定預期。
從陜西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龐家鈺,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長周金伙,再到率團考察法國時突發(fā)“腰突”滯留不歸的溫州鹿城區(qū)原區(qū)委書記楊湘洪,“裸官”加外逃的模式,不斷被復制。有人形象地把這樣的路徑選擇總結為“三部曲”:人走了(家屬出國)、廟走了(財產(chǎn)轉移)、和尚也走了(貪官外逃)。這樣的總結,也啟示我們該如何編織管住裸官之網(wǎng)。
既然家屬出國,屬于個人自由,難以管住。但對于官員,這也足以構成“三部曲”的第一步。所以,對于這樣的官員,尤其需要加以關注。深圳曾規(guī)定“裸官”不得任正職,東莞今年更進一步,“裸官”不得任班子成員,都是很有針對性的舉措。
當前,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工作已全面展開,對于干部家庭情況,相關機構理應有一個大致的掌握。對于已經(jīng)唱完“第一樂章”的官員,更需要進行嚴格監(jiān)控,嚴查其財務狀況上的異常,甚至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抽查,有效防止“第二樂章”的發(fā)生。
而一旦進入“第三樂章”,也需有“天涯追逃”的決心和勇氣。我們已經(jīng)加入了《聯(lián)合國反腐敗公約》等20余項含有司法協(xié)助和引渡條款的國際多邊公約,與貪官嚴重的“樂園”美國、“天堂”加拿大等,都建立了雙邊司法和執(zhí)法合作機制。從賴昌星遣返,到余振東歸案,都說明我們完全有能力追回貪官、追回贓款。
群眾對貪腐意見很大,中央對反腐決心也很大。在這樣的情況下,加強管理和監(jiān)督,讓“裸官”賠了夫人又折兵,可謂正當其時,也正有其效。(舒天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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