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經濟之聲援引發改委相關人士的消息稱,茅臺與五糧液因實施價格壟斷行為,將被國家發改委合計罰款4.49億元。不過據中證網報道,發改委新聞中心人士就此消息表示正在溝通核實中,有消息會第一時間發布到網上。而茅臺董秘辦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并未收到相關通知”,而五糧液相關人員手機一直無人接聽。(2月20日《每日經濟新聞》)
顯然,這在社會公眾看來無疑可以說是一件怪事。因為,一件涉及合計罰款4.49億元的反價格壟斷案件,針對的又是市場知名度很高的白酒企業,在一般情況下,這件反價格壟斷案件事實上是否存在,相關處罰又是否屬實,對國家發改委這樣的反價格壟斷主管機關來說,要作出回應顯然不會是一件難事。可從現在國家發改委“正在溝通核實中”的反應看,不得不讓人懷疑在這則消息背后,可能還存在讓國家發改委一時難以言說的隱情。
就行政處罰的程序講,眾所周知,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案件需經立案、調查、處罰(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而且行政相對人如果不服處罰,還要經聽證、行政復議,甚至行政訴訟的程序。可以說,這樣的行政處罰案件,在行政機關內部也要經過多道程序,最后才會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行政相對人。所以在此情況下,相關行政機關要對一個具體案件及其處罰消息是否存在、是否屬實作出證實,顯然應該不是一件難事,而應該是一個分分秒秒就可以“搞定”的事情。
但現在讓人覺得迷惑不解的是,面對茅臺、五糧液因價格壟斷被處罰的消息,不僅茅臺董秘辦聲稱“目前沒收到相關通知”、五糧液相關人員手機無人接聽,而且國家發改委就此也作出了“正在核實溝通中”的回應。也就是說,國家發改委既不肯定也沒否定。這令人覺得反常,更對這則消息背后可能存在的隱情充滿了猜想。
所以,面對茅臺五糧液因價格壟斷被處罰的報道,筆者就此想說的是,國家發改委作為反價格壟斷主管機關,有義務就此作出是“有”還是“沒有”回應。當然,除非背后還存在難言之隱。就此,社會公眾也將拭目以待。
(周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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