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下半年以來,頻發的“房叔”“房嬸”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統成為一些官員的夢魘。近段時間,一些地方加緊出臺了房屋信息查詢規范,這些規范對輸入人名查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專門約束,這在此前已出臺的規范中并不多見。(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8版)
“房X們”頻繁出現,的確讓某些官員坐立不安,因為房產信息的曝光已讓不少貪官落馬。然而,在許多“房X案”還沒有徹底查清之時,不少地方卻已出臺規定約束“以人查房”,這顯然會引起爭議:這樣的規定在保護個人隱私目的下,是否也遮住了蒼蠅與老虎?
在制度反腐尚顯疲軟之下,民間反腐才不斷出現奇招、怪招。誠然,通過查詢官員房產,進而揭露貪官的網絡反腐行動,很多都用了非正常手段,甚至涉嫌違法,但此種非正常反腐,正是在正常反腐機制缺位下才漸漸走紅的。正是由于官員財產長期隱蔽、不為公眾知曉,公眾才會樂此不疲地挖掘可能存在于任何角落的“房X們”。
沒有官員的財產公示,沒有把蒼蠅和老虎清除出去,禁止“以人查房”必然受到爭議,保護隱私的政策善意就難以讓人欣然接受,取而代之的是公眾對于它可能成為“房X們”保護傘的強烈質疑。此前,揭露廣東“房叔”的爆料人受到處分,也曾引發過公眾強烈關注與質疑。
在類似問題上,曝光房產行為往往“程序不正義,但結果正義”,讓反腐實現程序正義當然是眾望所歸,但應該看到當前程序正義實現手段的匱乏。因此,在禁止“以人查房”之前,應為民眾監督官員房產設置正常的程序軌道,不如此,何以澄清“禁止‘以人查房’不會成為貪官們的保護傘”?
規范了不正義的反腐手段,理應有正當的反腐手段替代之。然而,現實卻是,不少地方總能迅速地對民間的反腐行動作出應對措施,在鋪就正常的監督道路上卻步伐緩慢。反腐的民意長期得不到紓解,民間才會另辟蹊徑。近年來,民間反腐不斷轉換著方式,從情婦反腐、網絡反腐到揭露房產反腐,時而轟轟烈烈,時而跌入低谷,總走在一條匪夷所思與崎嶇不平的道路上。偶爾,民間反腐打了一只大老虎,眾人奔走相告,好不歡樂,但大多時候,投入的反腐熱情終歸于冷寂。
民間反腐當然需要規范,不僅如此,公眾還很期待官方能給出一條可靠、平穩、長期的監督之路。就房產而言,應先有官員房產公布,再來禁止“以人查房”,這理應也是一種程序正義,否則不知要隱藏掉多少老虎與蒼蠅。(寇宇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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