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人士鄧飛微博爆料稱,在個別地方,化工廠、造紙廠將致命性污水通過高壓水井壓到地下逃避監管,而地下排污法已在很多地方悄悄進行多年。《人民日報》官方微博表示:除挖滲坑、滲井偷排外,有的企業用高壓泵將污水注入地下……對118個城市監測數據顯示,約64%的城市地下水遭嚴重污染,基本清潔的地下水只有3%。(2月17日新華網)
為節省排污成本,無良企業竟然將污水用高壓水井壓到地下排污,甚至直接排入地下溶洞,為一己私利不惜污染地下水系,令人氣憤。可悲的是,這不僅不是一個新出的現象,而且不是少數個別的現象。去年春節期間發生的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件,肇因就是一家企業將污水直接排入溶洞。
媒體在質疑,輿論在炮轟,公眾在憤怒,可是“相關監管部門”卻似乎沒有意識到企業地下排污現象的嚴重性,不受遏制的企業地下排污讓民眾生活在危險之中成為水污染的“難民”,讓“美麗中國”的夢想陷入不斷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的惡性循環里。
相比污染地上水源,將污水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系,不僅日后更難治理,而且必將遺禍子孫。無良企業為了逃避監管為了節省成本,將污水直排地下事實上已經觸犯了刑律。
不做地下水污染的“難民”,我們都該有所作為。如果我們生活的地方存在類似違法排污的無良企業,所有人都應該積極向媒體反映、向部門舉報或者通過微博公開;而當地的政府部門必須對媒體的曝光和公眾的關切及時回應,違法地下排污者以及失職瀆職監管者都應該被追究法律責任。 (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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