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2時許,在石獅市靈秀鎮鈔坑村內的一個垃圾回收站內,一名環衛工人撿到206發子彈。經過刑偵部門鑒定,初步排除刑事案件。(2月13日《泉州晚報》)
君子一言,駟馬難追。警方不說話,沒人把你們當成啞巴賣,說出來的話就是吐口唾沫砸個坑,就得為此負責。我就不明白啦,刑偵部門的警察莫非都是未卜先知的神仙不成?僅僅憑借撿到的206發子彈就能“初步排除刑事案件”?
206發子彈絕對不能和206個鞭炮同日而語,警方發現了這么危險的東西以后,應該大驚失色,坐立不安才對,可是,令人震驚的是,警方面不改色心不跳,只是迫不及待地發表一個“初步排除刑事案件”的聲明以后就偃旗息鼓,毫無動作啦,這是對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極其不重視。
警方的當務之急,是立即組織警力對這些子彈的來源進行地毯式的搜尋。這206發子彈是什么人丟棄的?要用這些子彈干什么?最關鍵的是,必須盡快查清楚這背后有沒有持槍者?會不會對老百姓造成危害?警方現在若什么也不干,那就是嚴重的瀆職行為,就對不起頭頂上的國徽。
警方如此草率地下這種不靠譜的結論,意欲何為?警方必須給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否則,網友的唾沫就會淹死你們,信不信?不僅如此,上級公安部門也絕對不會饒恕你們這種對人民群眾不負責任的做法。不相信?那咱們就騎毛驢看唱本——走著瞧!
(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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