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忙不迭地為當事人護短,折射出目前監督體系的一個明顯漏洞,那就是沒有嚴格的回避機制,更多依靠自查自糾,用自覺來取代制度。
沸沸揚揚的“學酒哥”事件終于水落石出。不出公眾所料,在豪華會所一餐消費紅酒12瓶屬實。這一調查結論,等于當眾打了珠海國資委紀委一記響亮的耳光。這記耳光挨得不冤。事實上,當珠海國資委紀委出具“學酒哥”共計只消費4000余元,而曝光的12瓶紅酒中,有6個空瓶是“學習紅酒知識的道具”的調查結論時,它就已經成功地將事件的焦點從學酒哥本人轉移到自己身上。
對于“道具說”,相信只要有點常識的中國人,都不會相信,相信珠海市國資委紀委自己也不信。后者展示的,不是自己在常識方面的愚蠢,而是在藐視公眾智慧、無視公眾輿論方面的膽大妄為。而珠海市國資委紀委之所以愿意承擔風險,用自身信譽為“學酒哥”周少強背書,也是事出有因:一方面,國資委是周少強所屬企業的大股東,另一方面,起碼事發前半年多,周少強還是國資委副主任、黨委委員,與國資委紀委估計是同級。
這容易讓我們聯想到,幾個月前在廣州越秀區委常委方大國毆打空姐事件中,也出現了同級政府忙不迭地為當事人護短的情況。它們折射出目前監督體系的一個明顯漏洞,那就是沒有嚴格的回避機制,更多依靠自查自糾,用自覺來取代制度。
“學酒哥”事件更為典型,因為這一事件中,最吸引公眾眼球、最后受損的是“紀委”這一金字招牌。它引發的疑慮是,再好的制度也有賴于相關部門的執行,在現行的監督機制中,紀委本是最重要的屏障之一,如果紀委也會徇私,那么,在一個人情化的社會,如何來對紀委的監督實施監督?
習近平總書記的話語猶在耳,要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現在的問題是,這個制度的籠子由誰來關門落鎖?如果守門者與籠子里的權力者暗度陳倉,那么,籠子再堅固也形同虛設。
我們有點擔心。這起“舌尖上的腐敗”被曝光純屬偶然。若非有赴宴者的好事炫耀,若非有微博這樣的反腐新平臺,“學酒哥”事件既無從被發現,而發現后也可能不了了之。它還驗證了一個新趨向,那就是政策之下,對策已現,公務豪宴已經轉向了隱秘性強的高檔會所。我們能否依靠類似珠海國資委紀委這樣的部門,將這些隱秘的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我們還有遺憾。對一起影響如此惡劣的事件,珠海市國資委紀委所受的處理,僅僅是“責成向市紀委作出深刻檢查”而已,沒有個人為之擔責。僅從這一點看,總書記所說的“不敢腐的懲戒機制”并未形成,制度的“籠子”還需要繼續琢磨。
(特約評論員 劉志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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